镇安县人民检察院 | 家庭矛盾迁怒他人,毁坏财物赔钱又判刑!
2023-02-03 16:49:35 - 陕西法制网
常言道,家和万事兴,面对家庭矛盾,互相尊重、宽容理解是和睦相处的关键。以过激的方式处理问题,不仅会激化矛盾,甚至有可能触犯刑律。
镇安县某镇村民郑某与其儿媳范某因家庭琐事常年关系不睦,期间,因家庭矛盾进一步恶化,范某从家中搬出并租房居住,婆婆郑某认为儿媳范某在当地某店铺上班,影响了家庭关系,便来到范某上班的店铺,二人发生争吵撕扯。为发泄情绪及向儿媳施加压力,郑某用其携带的小洋镐对范某上班的店铺内物品进行打砸。后经鉴定,被损坏物品价值人民币六千余元。
近日,镇安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对郑某提起公诉,法庭采信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处郑某拘役,并承担相应的民事经济赔偿责任。
通过以上案例,检察官提醒大家,冲动和理性就发生在一念之间,遇到事情要换位思考、冷静对待,并通过合法方式妥善处理。吵架、打架、毁坏财物等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只会让事情变得更加复杂,在给他人造成伤害的同时,自己也终将面临法律的制裁,因一时冲动而陷入悔恨!(耿莎)
编辑:樊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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