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湖造湿地公园,景美了,为啥会被督察组通报?

2023-12-03 15:49:13 - 媒体滚动

转自:中国环境网

12月1日,第三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集中通报了5个典型案例。其中,河南省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以生态修复之名违规挖湖造景被作为典型案例予以公开通报。

案例通报后,有一些网民表示不解:之前那片地就是荒地,改造了建成一个公园景区,家门口变漂亮了,为什么不能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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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占用耕地,仅这一条就不行

挖湖造湿地公园,景美了,为啥会被督察组通报?

督察组通报指出,三门峡城乡示范区在未办理规划许可和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违规启动建设包含好阳河湿地公园的黄河一级支流生态修复项目。有关数据显示,工程实际违规占用耕地490.77亩,其中包括14.17亩永久基本农田。

改造成为湿地公园前,无论土地上有没有种上庄稼,其土地性质是耕地。违规占用耕地,这就值得说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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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行洪安全,这样的隐患不该有

为了打造湿地公园,三门峡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在好阳河入黄河口处违规修筑土坝围堤,将原来连通的水系生生截断,阻碍了黄河干流与好阳河支流的正常连通。

河南省第4号总河长令

为什么省里如此强调行洪安全问题,到了基层就走样了?

近年来,北方地区出现多次暴雨洪涝灾害,事故教训深刻、代价惨痛。违反规定影响行洪安全造成危险隐患,实属不该。

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建设湿地公园,首先就要尊重科学和自然,因地制宜、借势而为,而不是无中生有、硬干蛮干,更不能违反规定,触碰红线。

当前,生态保护修复形式主义问题已经是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严肃查处、紧盯不放的重要问题。对于被督察到的地方,要切实发挥督察“后半篇文章”作用,真抓实改、脚踏实地,久久为功,持之以恒做好生态环境保护。

(本报记者温笑寒对此稿亦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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