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询海口市南渡江河口右岸生态修复项目拟用地土地权属异议的通告

2023-03-03 08:09:02 - 海口日报

关于征询海口市南渡江河口右岸生态修复项目拟用地土地权属异议的通告

关于征询海口市南渡江河口右岸生态修复项目拟用地土地权属异议的通告

    海资规美兰〔2023〕147号

    海口市南渡江河口右岸生态修复项目拟用地坐落位于灵山镇,共有十个地块,分别为地块一面积1893.68平方米,宗地四至为:东至灵山镇新村六村民小组、南至灵山镇东头村民委员会、西至灵山镇新村四村民小组、北至灵山镇东平村委会;地块二面积4012.94平方米,宗地四至为: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灵山镇东平村民委员会、北至空地;地块三面积43.37平方米,宗地四至为:东至国有土地、南至国有土地、西至国有土地、北至灵山镇溪宜上村民小组;地块四面积300.88平方米,宗地四至为:东至国有土地、南至灵山镇儒房村民小组、西至灵山镇儒房村民小组、北至灵山镇北麻村民小组;地块五面积622.1平方米,宗地四至为:东至灵山镇北麻村民小组、南至灵山镇北麻村民小组、西至空地、北至灵山镇东头村委会;地块六面积18.3平方米,宗地四至为:东至灵山镇儒房村民小组、南至灵山镇儒房村民小组、西至灵山镇儒房村民小组、北至国有土地;地块七面积0.03平方米,宗地四至为:东至灵山镇儒新村民小组、南至灵山镇儒房村民小组、西至空地、北至灵山镇儒房村民小组;地块八面积174.52平方米,宗地四至为:东至灵山镇溪宜村民小组、南至灵山镇儒房村民小组、西至国有土地、北至灵山镇溪宜村民小组;地块九面积324.67平方米,宗地四至为:东至灵山镇北麻村民小组、南至灵山镇儒新村民小组、西至灵山镇溪宜村民小组、北至灵山镇北麻村民小组;地块十面积1150.33平方米,宗地四至为:东至灵山镇儒新村民小组、南至灵山镇东头村委会、西至灵山镇东头村民委员会、北至灵山镇儒新村民小组;现通告确认为国有土地。

    凡对该宗地存异议者,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携带相关权源证明文件向我局美兰分局主张权益,逾期我局将按无主地处置,纳入政府储备地入库。

    特此通告。

    联系人:吴勇,电话:65725618。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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