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召开会议
市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
领导小组召开会议
曹路宝主持并讲话吴庆文出席
4月2日,苏州市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听取示范区建设情况汇报,审议示范区建设年度要点等文件,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苏州市委书记、领导小组第一组长曹路宝主持会议并讲话,苏州市委副书记、市长、领导小组组长吴庆文出席会议。
会议指出
要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
建设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是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的先手棋和突破口。
要牢记“国之大者”,种好示范区这块长三角一体化“试验田”,为区域协调发展探索更多经验。
要始终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更加主动地培育发展新经济、新业态,让好风景吸引来更多好项目,加快将生态优势转化发展胜势。
吴江要不断发挥自身优势,在更多领域作出引领示范,始终走在示范区建设前列;昆山作为协调区,要积极对接、强化支撑,共同推动示范区建设;市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责任,主动沟通衔接,加强研究谋划,共同推动示范区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会议强调
要全力抓好项目建设。
示范区即将迎来建设4周年,要重点抓好太湖新城、汾湖、花港湾、环澄湖、环长漾、锦淀周等节点,进一步提升显示度和影响力。
要打造便捷畅通交通路网,推动沪苏湖、通苏嘉甬铁路建设,织密区域高速路网,加快轨交、公交等衔接。
要强化创新驱动发展,推动创新企业、研发机构集聚成势,让各类创新要素在示范区汇聚并发生“化学反应”,推动数字经济时代产业创新集群融合发展。
要加快补齐基层治理和民生服务短板,加大教育、医疗、养老等优质公共服务供给,让人民群众更有获得感。
会议指出
要更深层次推动制度创新突破。
要充分发挥示范区制度创新“试验田”优势,强化系统集成,大胆试、大胆闯、主动改。
要加快改革创新先行先试,在规划管理、生态保护、要素流动等方面探索行之有效的一体化制度安排,深化区域协作,共同谋划新型治理模式,加强示范区与协调区联动,形成更多首创性、引领性制度创新成果和典型案例。
要坚持边探索、边实践、边推广,加强示范区经验做法的复制,让示范区建设成效惠及更多板块,在更大范围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有关市领导,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记者|徐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