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为一直住在父母的房子里,房产就是他的?

2023-04-03 14:35:11 - 北京晚报

以为一直住在父母的房子里,房产就是他的?

父亲生前明确表示

房子留给儿子个人

如果家里老人过世,留有遗产但生前并未订立遗嘱,房产继承手续应该什么时候办理?建议尽快办理,为什么?

朱叔叔在家中排行老三,在朱叔叔父亲临终前将近十年的养老生活中,是由朱叔叔和妻子共同照料的。所以,老人很早就表示朱叔叔无房产,要将房产留给朱叔叔一家。朱叔叔兄弟姐妹四人,父亲和母亲在1990年离异,当时由于朱叔叔和大哥是男孩儿,所以父亲要了他们两个人的抚养权。二姐和小妹妹的抚养权归母亲,并一同生活。二姐和小妹妹结婚时,朱叔叔曾参加过婚礼,后来慢慢的就断了联系。直到2019年,朱叔叔儿子结婚,二姐和小妹妹受邀都来参加,兄弟姐妹又聚到了一起。2022年7月父亲因病过世,处理完父亲的后事,朱叔叔准备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名下,到了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才知道需要先办理房产继承手续,房子才能过户,而且办理继承权确权时,需要所有继承人全部到场且同意才可以。

于是朱叔叔找到其他三位手足,明确表示想要大家配合办理房产继承过户手续,大哥表示同意且放弃该房产的继承权,而二姐和小妹妹均表示需要考虑一下。几天后,两姐妹回复朱叔叔同样的答案,就是要求共同继承这套房产。但朱叔叔自认为这套房产于情于理都应该由自己全部继承,其他兄姐妹不应该分割。于是朱叔叔他想到暂缓办理继承手续。

可能被要求法定继承

首善介入调解

朱叔叔在咨询了多家法律机构后得到的答案几乎一致,在父亲生前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去世后发生法定继承,姐妹俩和朱叔叔以及朱叔叔大哥拥有同等继承权,如果两姐妹不同意放弃继承,将朱叔叔起诉至法院也是按法定继承处理的。朱叔叔这才明白拖着不是办法,谨慎考虑后,他主动委托首善为老服务中心介入调解家中的房产继承纠纷。

在经过长达一个多月的时间里,中心的调解员与朱叔叔二姐和小妹妹多次沟通,也站在手足亲情的角度,让双方换位思考并努力找到各方的利益点,最终由朱叔叔以现金形式补偿给两姐妹少部分房款后达成一致调解意见,配合朱叔叔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通知

为满足更多市民对公证服务的咨询需求,帮助更多家庭解决公证业务相关问题,中心为老人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北京首善为老服务中心联合北京多家公证处,共同设立——“公证员接待咨询日”。

接待时间为每周三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30

届时将由已合作公证处指定资深公证员为广大市民提供全天候公证业务咨询服务。关于房产继承手续办理、遗产继承、婚姻财产约定协议、委托、声明及其他相关公证业务办理咨询。

首善为老继承速办中心项目服务保障

1、继承办理流程指导:指导继承人或非继承人获取相关档案材料,顺利办理继承确权。

2、疑难继承全权委托:档案缺失、重组家庭、家庭情况特殊,继承办理复杂均可委托办理。

3、档案材料跑腿调取:继承人没时间精力自己跑取材料,调取档案可委托中心代办跑腿。

4、非诉继承调解办理:法定或遗嘱继承有异议,不想通过诉讼,可委托调解办理继承。

5、诉讼继承委托代理:继承人拒绝配合办理、无法协商沟通或相关继承人联系不上,可全权委托代理诉讼。

6、特殊房产上市交易:除商品房外,个人名下合法财产,涉及继承相关业务,并想上市交易,根据家庭情况可全权委托办理。

7、宅基地纠纷委托:使用权界限不明确纠纷、被他人侵占宅基地纠纷、妨碍他人使用权纠纷、房屋纠纷等均可委托中心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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