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准天津宁河七里海河蟹产业有限公司等52家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公告

2024-04-03 18:05:39 - 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关于核准天津宁河七里海河蟹产业有限公司等52家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公告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生产七里海河蟹、复州湾海盐、盘锦大米、吉林长白山天然矿泉水、乾安黄小米、炭泉黑豆、狗牯脑茶、南丰蜜桔、封开杏花鸡、凤凰单丛(枞)茶、高州桂圆肉、化橘红、九仙桃、萝岗甜橙、南盛沙糖桔、清远鸡、中山脆肉鲩、林芝灵芝、固原黄牛、固原马铃薯、贺兰山东麓葡萄酒、吐鲁番葡萄干等22个产品的52家企业,分别向产品所在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申请。经有关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核,并经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认定,现予注册登记。自即日起核准上述企业在其生产的地理标志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获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特此公告。

附件

52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企业名单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4年3月19日

附件

关于核准天津宁河七里海河蟹产业有限公司等52家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公告

编辑:田伊慧,责任编辑:孙雅曼,美编:王镇杰,审读:蔡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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