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关于[观澜大水坑地区]法定图则11-01、15-01等地块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

2023-06-03 04:57:09 - 深圳特区报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关于[观澜大水坑地区]法定图则11-01、15-01等地块规划调整公开展示的通告

为加快教育设施建设,拟对[观澜大水坑地区]法定图则11-01、15-01等地块及周边道路规划进行调整。该事项已经规划主管部门审议并原则通过,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深圳市城市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对该规划调整事项公开展示如下:

一、法定图则情况

根据已批准的[观澜大水坑地区]法定图则,11-01、11-04-01、11-04-02、15-02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绿地(G1),用地面积分别为18450、430、279、10269平方米,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规划”。11-02-01地块用地面积为24860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新型产业用地(M0),容积率“5.1”,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公交首末站(建筑面积3900㎡)、公共充电站(有效使用面积不小于700㎡”,备注“规划。1、须配建创新产业用房(建筑面积21140平方米),建成后按有关规定移交政府。2、在保证总建筑面积和各地块主导功能不变的情况下,11-02-01和11-02-04两地块的建筑面积可适当腾挪,视为符合法定图则要求。两地块间的地下空间可予以联通,地上建筑可通过空中连廊予以连接,同时预留与东侧地块11-02-02地块的连接通道,具体位置在下层次方案设计中予以明确。3、具体项目建设时须满足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等要求,并按相关规定做好安全评价工作。”11-02-02地块用地面积为33546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农林和其他用地(E2),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规划。如地块下方燃气管线实际实施时不经过该地块,则该地块性质可调为发展备用地。”11-02-03地块用地面积为4000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其他公用设施用地(U9),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消防站”,备注“规划”。11-02-04地块用地面积为29025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新型产业用地(M0),容积率“5.6”,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便民服务站(建筑面积400平方米)”,备注“规划。1、须配建创新产业用房(建筑面积26360平方米),建成后按有关规定移交政府。2、在保证总建筑面积和各地块主导功能不变的情况下,11-02-01和11-02-04两地块的建筑面积可适当腾挪,视为符合法定图则要求。两地块间的地下空间可予以联通,地上建筑可通过空中连廊予以连接,同时预留与东侧地块11-02-02地块的连接通道,具体位置在下层次方案设计中予以明确。3、具体项目建设时须满足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等要求,并按相关规定做好安全评价工作”。15-01地块用地面积为35549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中等职业学校用地(GIC52),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职业学校(15-01、15-03为同一所学校)”,备注“规划”。15-03地块用地面积为70738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中等职业学校用地(GIC52),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职业学校(15-01、15-03为同一所学校)”,备注“规划”。15-04地块用地面积为5763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生产防护绿地(G2),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规划”。15-05地块用地面积为12764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医疗卫生用地(GIC4),容积率“-”,配套设施项目名称“-”,备注“规划”。

二、规划调整情况

现拟对[观澜大水坑地区]法定图则11-01、15-01等地块及周边道路规划进行调整,并按《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表达。

1.将景悦路南段红线宽度由30米调整为40米,为下穿龙澜大道连接至观澜人民路,路口处局部拓宽至46米;北侧地块规划一条东西向城市支路,红线宽度为20米。

2.将11-01、11-02-01、11-02-02、11-02-03、11-02-04、11-04-01、11-04-02地块整合为11-01、11-02地块。调整后,11-01地块用地面积91000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教育设施用地(GIC5),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高中(75班)”;11-02地块用地面积为29225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GIC),备注为“该地块由原法定图则规划医疗卫生用地、教育设施用地整合而来,可根据上层次规划及实际建设需要进行适当调整”。

3.将15-01、15-02、15-03、15-04、15-05地块整合为15-01、15-02地块。调整后,15-01地块用地面积为113053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发展备用地(E9),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备注为“规划。1、主导功能为产业、公共设施、绿地等,具体功能和指标根据实际需求再予以确定;2、保证水系贯通的前提下,可根据建筑布局方案进行水系优化设计。3、地块附近规划有高压燃气管线,项目建设时须满足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等要求,并按相关规定做好安全评价工作”;15-02地块用地面积为14008平方米,规划用地性质为公园绿地(G1),配套设施项目名称为“-”,备注为“规划”。

详见调整前后地块规划控制指标一览表及附图。

三、公示地点

(一)现场公示

1.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一楼展厅

2.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壹点规划馆

3.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光路1354号

4.项目现场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福城街道龙澜大道以西,福润路南侧

(二)网上公示

5.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

http://pnr.sz.gov.cn/

6.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网站

http://pnr.sz.gov.cn/lh/

四、公示时间

为期30个自然日,自2023年6月3日至2023年7月2日止。

五、意见反馈

展示期间,任何人或单位均可向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应填写“公众意见征询表”,在展示地点及展示网站均有“公众意见征询表”供市民领取或下载。

填完后可寄往深圳市龙华区清湖路壹点楼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邮编518109),并注明“公众意见”字样。本次公众意见征询截止日期为2023年7月2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将按相关规定对公众意见进行认真研究和提出处理意见,并按程序将该法定图则规划调整和公众意见处理情况一并报批。

六、联系方式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龙华管理局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23335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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