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季来临,苏州人社提醒关注个人档案去向

2024-06-03 10:12:37 - 名城苏州网

每年7至9月为高校毕业生档案接收高峰期。近期毕业生档案咨询较多,苏州人社部门今天(6月2日)发布提醒,毕业生参加机关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办理政审考察、申报职称评审、核定社保待遇等,都需要档案材料作为依据,毕业生离校后应及时关注个人档案去向。

毕业生档案在校时被称为学生档案,毕业后被称为人事档案。毕业生档案是个人政治面貌、学习经历和工作经历的记录,也是人事管理和服务的依据。高校参照干部人事档案材料收集归档规定,将高校毕业生相关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党团组织、奖惩记录等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形成完整的毕业生档案。毕业生档案应由高校转往工作单位或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个人不能自带和保管。高校相关部门应督促学生及时填写毕业去向登记信息,填写《高等学校毕业生档案转递单》,明确就业单位名称、转递编号等信息,随档案材料密封后,通过机要通信或邮政特快专递渠道转出档案。

按规定,毕业生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的,档案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到非公单位就业、灵活就业及自主创业的,档案转递至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保管。目前,工作单位注册在苏州市本级或姑苏区的,档案可转递至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保管;工作单位注册在苏州其他县级市(区)的,档案可转递至相应县级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保管。毕业生暂未就业的,档案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保管,或按规定在高校保留两年。

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提醒,如学校已将档案转至苏州市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毕业生可通过实名注册个人账号,并登录“江苏省人社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或“江苏智慧人社”手机App或“江苏智慧人社”微信小程序,按要求输入相关信息后,自助查询档案保管情况。如毕业生档案转至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保管,在工作人员完成档案录入后,毕业生将会收到短信通知,第一时间了解档案动态。

有毕业生咨询,快递信息显示“已签收”,为什么网上查不到档案?对此,苏州市人才服务中心答复,档案签收后,需经审核、分类、录入、复核、上架、入库验收等步骤,才能准确无误入库。毕业生档案接收高峰期,签收后可能无法第一时间录入,需耐心等待一段时间。此外,自2015年1月1日起,已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各级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供免费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

原标题:毕业季来临,苏州人社提醒关注个人档案去向来源:引力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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