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公司早报丨比亚迪前五月累计产量129万辆、顺丰控股赴港上市新进展、华侨城收监管函

2024-06-03 14:18:00 - 21世纪经济报道

深公司早报丨比亚迪前五月累计产量129万辆、顺丰控股赴港上市新进展、华侨城收监管函

一、公司动态

锐明技术:采用“直营不直销”策略推动产品销售,积极应对外部不利因素保障稳健发展

锐明技术(002970.SZ)披露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显示,公司的客户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产品的使用方即终端客户,另一类是系统集成商或运营商。公司在市场营销策略上一直以“直营不直销”为主,将产品深度影响直接用户,促使系统集成商或运营商选择公司产品,再反向交付给产品的使用方即终端用户。此外,公司也在应对外部不利因素,保障未来稳健发展上付出了努力,如重构了公司的三级研发架构,加强供应链安全及稳定性,持续加大海外本地化投入等。

微芯生物西达本胺片拟纳入突破性治疗品种

6月2日晚间,微芯生物(688321.SH)发布公告称,公司产品西达本胺片近日被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拟纳入突破性治疗品种公示名单。

微芯生物表示,西达本胺(Chidamide;商品名为“爱谱沙/Epidaza”),国家1类原创新药,是公司独家发现的新分子实体药物,机制新颖。作为领域唯一可口服的亚型选择性组蛋白去乙酰化酶(HDAC)抑制剂,西达本胺对肿瘤抑制性免疫微环境具有重新激活作用,可单独或联合其他药物解决严重威胁人类健康的恶性肿瘤等重大疾病,具有广阔的潜在应用前景。

比亚迪:公司1-5月累计实现产品合计产量1290362辆,同比增长26.15%

比亚迪(002594.SZ)发布经营数据公告显示,截至2024年5月,公司当期实现产品合计产量344008辆,1-5月累计1290362辆,累计同比增长26.15%;当期实现产品合计销量331817辆,1-5月累计1271325辆,累计同比增长26.80%。

顺丰控股港交所上市获证监会备案:拟发行不超过6.25亿股

6月2日晚间,顺丰控股(002352.SZ)发布公告称,近日收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顺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发行上市备案通知书》。备案通知书指出,顺丰控股拟发行不超过6.25亿股境外上市普通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公司完成境外发行上市后15个工作日内,应通过中国证监会备案管理信息系统报告发行上市情况。公司在境外发行上市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境内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则。公司自本备案通知书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未完成境外发行上市,拟继续推进的,应当更新备案材料。

公告还指出,公司申请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上市尚需取得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等相关政府机关、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批准、核准,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

莱宝高科:中短期角度不宜过于乐观看待AIPC的发展趋势

莱宝高科(002106.SZ)董秘近期在机构调研中表示,AIPC目前处于前期推广阶段,目前暂未出现必须通过更换PC才能满足包括生成式人工智能(AIGC)等功能需求的消费者体验产品,目前现有的PC和智能手机均可实现AIGC等功能的使用需求,因此,个人认为从未来3—5年乃至更长周期发展的角度可以抱有一定的乐观态度看待AIPC的未来发展趋势,但从中短期(1—3年)角度来看,积极看待但暂时不宜过于乐观看待AIPC的未来发展趋势,最终取决于AIPC能否带来全新且为消费者接受的使用体验的应用产品且必须通过换机才能满足该等需求。

漫步者:截至2024年5月31日,累计回购约148万股

漫步者(002351.SZ)5月31日晚间发布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称,截至2024年5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约148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661%,最高成交价为13.5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5元/股,成交总额约为1927万元。

安培龙:高度关注机器人与人工智能领域的技术发展

安培龙(301413.SZ)近期接受机构调研时表示,公司高度关注机器人与人工智能领域的技术发展,重点分析其对智能传感器行业的影响,现已组建了专门的力传感器研发团队,立项“基于微熔技术的力&力矩传感器项目”研发,产品包括汽车EMB刹车力传感器、力矩传感器、多维力传感器,下游主要应用于汽车、工业机器人、协作机器人等领域,目前处在与下游客户技术讨论及产品验证改善以及样品制作阶段。

深交所向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发出监管函

2024年5月31日,深交所向华侨城A(000069.SZ)及相关责任人发出监管函:公司的相关行为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1.1条、第2.1.2条的规定。公司时任董事长段先念、总经理王晓雯未能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违反了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1.1条、第2.1.2条的规定,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重要责任。本所希望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吸取教训,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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