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2024-07-03 02:17:31 -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18证券简称:ST康美公告编号:2024-024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证券停复牌情况:适用

因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本公司的相关证券停复牌情况如下:

●停牌日期为2024年7月3日。

●撤销起始日为2024年7月4日。

●撤销后A股简称为康美药业,股票代码仍为600518,股价日涨跌幅限制为10%。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A股

2、股票简称:由“ST康美”变更为“康美药业”

3、证券代码:600518

4、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起始日:2024年7月4日。

二、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一)公司前期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2021年4月28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022年4月29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仍存在触发“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公司股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5月19日披露的《康美药业关于撤销相关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44)。

(二)公司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完成,内部控制运行有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因2020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而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情形已经消除。

渤海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与康美(亳州)华佗国际中药城有限公司、亳州市新世界商贸有限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已终审判决并进入执行程序,公司2022年度已确认预计负债,对公司的不确定性影响已经消除;公司前期已及时披露诉讼进展,依法依规及时向市场充分提示风险;渤海信托案件相关责任人已被追究法律责任;康美实业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公司已通过司法程序向康美实业管理人申报债权,已穷尽一切手段维护公司利益和投资者利益;公司已于2021年底完成破产重整,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改善,核心主业情况持续向好。经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条款进行逐项自查,公司涉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况已经消除,且不存在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7日披露的《康美药业关于公司股票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4-023)。

三、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4年7月3日停牌1天,2024年7月4日开市起复牌并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转出风险警示板交易,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公司股票简称由“ST康美”变更为“康美药业”,证券代码仍为“600518”。

四、其他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经营状况不会因此发生重大变化,仍可能面临来自宏观环境、行业政策、市场变动等方面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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