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控新增餐饮场所使用瓶装气

2024-07-03 07:08:22 - 羊城晚报

羊城晚报讯 记者梁怿韬报道:7月2日,广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官网发布《广州市餐饮场所“瓶改管”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广州将严控新增餐饮场所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并采取“瓶改管”(瓶装燃气改管道燃气)和“瓶改电”(瓶装燃气改电能)等方式,引导餐饮场所减少使用瓶装燃气。

据悉,《实施方案》所涉及的餐饮场所,包括全市燃气管网已覆盖或可覆盖范围内、符合管道天然气设施安全技术规范条件、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餐饮场所,主要包括:宾馆酒店、餐馆、快餐店、大排档、小吃店、食品小作坊等各类中小型餐饮场所;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医院、民政服务机构、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司法机构食堂等各类提供餐饮服务的场所。

根据《实施方案》,广州将分三个阶段在2025年12月前逐步落实《实施方案》内容。在《实施方案》落实期间,广州将严格落实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米的住宅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24米的公共建筑,下同)、地下半地下空间内餐饮场所禁止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相关规定;对使用50公斤液化石油气钢瓶或液化石油气储存量超过100公斤的餐饮场所(以下简称“用气高风险餐饮场所”)重点采取强监管措施;建立餐饮场所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供气“白名单”制度。

在2024年底前,全市新增发展餐饮场所“瓶改管”或“瓶改电”用户累计不少于1.5万户,力争可覆盖管道天然气的餐饮场所使用管道天然气比率达到80%。2025年底前,全面完成新增发展“瓶改管”餐饮场所通气点火,全面实现用气高风险餐饮场所整治率达到100%。无法实施“瓶改管”或“瓶改电”的在用瓶装液化石油气餐饮场所,经安全评估合格后方可纳入“白名单”供气清单规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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