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水务局发布汛期河道行洪安全通告——提醒市民不涉水不嬉水

2024-07-03 11:24:49 - 呼和浩特发布

转自:呼和浩特发布

当前,呼和浩特市已进入主汛期,降雨频次增多、降雨量级增大,水情更加复杂多变,为确保群众生命安全,确保防汛抢险秩序,呼和浩特市水务局就相关事项向社会发布通告。

一、广大市民要切实增强安全意识,远离行洪河道及相关区域,自觉做到不观水、不涉水、不嬉水,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同时,以实际行动支持抗洪抢险大局。二、呼和浩特市中小学学校和学生家长要加强对学生、子女的防汛避险和防范溺水的安全教育,增强涉水安全防范意识。严禁在河道、塘坝和渠道等蓄水区域或行洪区域嬉水、游泳、穿行,确保人身安全。三、禁止在河渠内弃置、倾倒垃圾、搭建工棚、堆放建筑材料物料、存放设备、设置便道,任意束窄河渠;禁止在河渠内建设阻碍行洪的工程设施。四、汛期禁止在河道内垂钓、捕鱼,在堤岸(河道滩地)野营、聚餐、娱乐;禁止入河游泳、划船、驾驶快艇、摩托艇等危险游乐活动。五、对工程建设场地等,工程管理单位要安排专人巡查值守,加强监督管理。同时加强警示宣传。六、属地要在主要路段和桥、闸、涵、堤等重要部位设立醒目警示标志和绕行标识,禁止无关车辆、人员随意进入行洪河道及相关区域。在主要入河道口设置安全警示牌,危险水域设置安全隔离带。通过悬挂条幅、移动式小喇叭、村街广播等多种形式宣传,提高市民安全意识,主动远离危险水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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