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开展职务犯罪案件旁听庭审活动现场普法

2024-07-03 17:38:38 - 陕西法制网

”如果可以重来,我一定不会犯罪,可是不能重来......”

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开展职务犯罪案件旁听庭审活动现场普法

“我真心悔过,羞愧万分,对不起党组织,对不起同事、家人、朋友,我认罪认罚。我每天都在反省,如果可以重来,我一定不会犯罪,可是不能重来......”7月2日,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翟某职务犯罪一案,县纪委监委组织党员干部到庭审现场旁听,实现警示教育“面对面”,增强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和震撼力。

庭审现场从宣读起诉书到法庭调查,再到举证、质证等庭审环节,清晰还原了被告人如何从一名公职人员无视组织纪律,一步步在利益面前碰触红线、突破底线、最终走向犯罪深渊的详细过程。庭审现场秩序井然、威严庄重的氛围让参与庭审旁听的党员干部深受警醒与触动,“零距离”感受到纪法的威严和违纪违法带来的惨痛教训。

“看到自己熟悉的人坐在被告席,心里很是惋惜。参加本次庭审旁听,对我的警示教育意义非常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引以为鉴,严守党纪国法,筑牢思想防线,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庭审结束后,大家纷纷感叹违法犯罪的教训实在是太惨重。

近年来,岳普湖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审判职能延伸,切实把审判主责主业与普法相结合,通过鲜活真实的庭审案例,被告人的“现身说法”,把职务犯罪庭审现场建设成为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的法治课堂,让参加旁听人员“零距离”感受到职务犯罪带来的危害和严重后果,真正从思想上筑牢拒腐防变的城墙,警醒广大公职干部真正严守底线、不越红线、筑牢防线。

下一步,岳普湖县人民法院将切实用好法庭廉政教育“课堂”,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工作,通过以案释法,以审促廉等形式,引导广大公职人员强化纪法意识、守好廉洁底线,营造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宣传效果。

法官寄语

公生明,廉生威。

用权者对法律红线心存敬畏,

是法治社会的应有之义。

作为公职人员,应该始终对自己的岗位心存敬畏,权力带来的不仅是地位,更应该是责任和担当,要始终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守纪律规矩,时刻保持廉洁自律,误入“钱途”不但自毁前途,也会深陷囹圄追悔莫及!

作者:迪丽努尔

编辑:赵佳欣

责编:李娟

审核:姚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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