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催收”的马甲之下,是新型传销的陷阱

2024-07-03 18:03:32 - 媒体滚动

转自:上观新闻

有少许真实服务,但大多数情况下,你获得服务的质量难以保障,这样的公司靠谱吗?

打着“法律服务”的幌子,私下却不断的让你推荐他人成为公司“渠道商”来赚取高额返佣,这样的赚钱方式合法吗?

无论你从事什么行业,也不需要任何法律知识,只要你愿意参与,就能共享我国债务市场、法律市场的亿万级盈利红利,实现“月入十万、年入百万”,这样的事业,你敢加入吗?

“反催收”的马甲之下,是新型传销的陷阱

或许,这起以“反催收”为名变相传销的新类型金融黑灰产案件可以回答以上问题。

今年2月以来,浦东新区检察院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对朱某某、霍某等人先后提起公诉,法院已对部分人员作出判决。

两种不同的选择

接触到H公司的时候,小李正在为逾期的贷款而发愁。在H公司的宣讲中,他们是拥有超过1000多名律师的法律咨询团队,具有超强的债务优化能力,能帮客户顺利解决信用卡或贷款逾期问题。为了顺利解决自己的债务问题,小李购买了该公司力推的“9986元的服务包”(以下简称9986服务包)。可令他失望的是,一段时间后,债务问题并没有得到解决。H公司不仅不予退费,反而一个劲地鼓动他拉人加入,声称“只要成功推荐给其他人,就可以拿到近一半的返佣。拉2个人加入,就能收回成本,拉得越多,赚得越多。”小李听了,感觉不对,及时抽身不予理会。

另一人王某则作出了相反的选择。当时深陷信用卡还款危机的他,经H公司渠道商付某的介绍,了解到了9986服务包。想着又能解决自己的债务难题,又能挣钱,王某就交了钱,签了合同,成了付某的下一级渠道商。此后他也开始向别人推荐9986服务包,并逐步发展起了下级渠道商,不仅如愿获得了不少佣金,随着业绩提升,还先后升级成了“总监”“大区总监”。

如王某和付某这样的渠道商,H公司在一年多时间里就发展了超过2000人。

时间来到2022年下半年,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在联合走访中发现,不少金融机构反映,有专门机构打着“债务优化”的旗号,为信用卡逾期欠款人恶意维权。经过追查,公安机关发现恶意维权竟只是冰山一角,背后隐藏的是一起打着“法律咨询”“债务优化”的幌子,实则为“拉人头发展下线”引流,进而获利的组织、领导传销案。

购买公司产品,

还能成为公司渠道商?

2021年,朱某某成立了H公司。公司业务主要有两种。一种是为客户提供债务优化和法律服务,帮助贷款或信用卡逾期的客户,去跟金融机构商谈分期或者减免部分滞纳金、手续费的业务,客户按约定支付服务费即可。

“美其名曰解决个人债务问题,实则是一些不入流的反催收套路,实际效果一般,成功率很低。”虽然反催收业务确实存在,但公司老员工都心知肚明——公司的主要营收其实另有来源。

H公司成立后,常常通过口口相传、微信朋友圈中发放电子传单、举办线上线下“普法”讲座等方式,吸引人们前来听课。讲座上,朱某某等人在介绍业务、展示全国各地活动照片之外,还会极力展示公司“强大”的法律服务能力以及加入公司后良好的盈利前景,并最后推出公司的重要产品——9986服务包。在H公司的宣传中,9986服务包包含了终生免费的法律咨询,价值8000元的服务券(可以处理4张信用卡或2个网贷的逾期问题),以及最重要的——获得成为渠道商的资格。

“反催收”的马甲之下,是新型传销的陷阱

“反催收”的马甲之下,是新型传销的陷阱

成为渠道商有什么好处?

成为渠道商后,经过公司培训,就可以为公司介绍其他客户,并从中获取返佣。根据业绩晋升为总监后,还可以拿下属团队的提成。每发展一个购买9986服务包的客户,就可以获得45%—50%的返拥。而达成一定业绩,就可以晋升为总监、大区总监,之后便可对所有的下属和业务提成,并额外获得3-6%不等的佣金。而购买了9986服务包的客户又变成了新的渠道商,为H公司继续发展客户。这就是H公司的第二种业务。

“发展越多下线,

赚得越多”

9986服务包不仅针对有法律咨询需求或是债务优化需求的人,只要想成为渠道商赚取佣金,就可以购买该服务包。因为返佣比例高,不少没有债务处理需求的人也加入进来。很多渠道商都会积极发展下线,因为“发展越多下线,赚得越多。”

于是,在“客户变成渠道商,渠道商再发展客户,客户又变成渠道商”的循环中,公司会员数量越来越多,层级也越来越多,最终发展有27层级之多。曾有渠道商一年时间发展了700多名下线,层级多达24层。遮掩的幌子随之揭开,发展渠道商(即会员,或者也可称之为下线)才是H公司的主营业务。

2023年5月,H公司主要负责人朱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及时指导侦查。审查中,检察官发现,嫌疑人自始至终拒绝认罪,辩解“咨询过律师,肯定不构成传销。”而且H公司存在一部分真实业务,确实帮助一部分客户与金融机构“协商”过延期、分期、减免本息及滞纳金的情况。

为核实嫌疑人的辩解,检察官认真调取了涉案人员的前科、身份情况,发现涉案人员大多具有参加传销组织的劣迹,具有较强的反侦察意识;同时,其以“法律之名”为自己的行为“背书”,对普通老百姓和加入者来说颇具迷惑性。另外,全面核实其提供法律服务的记录后,证实其大量虚假记录的事实。

自行补充侦查,

“虚假事实”逐一攻破

事实上,近年来,单纯的无内容的诈骗性传销已不常见,更多的是打着金融创新、网络理财等名义从事的传销活动,利用“服务价值”难以量化、“服务形式”多变等规避传统的诈骗性传销认定。这正是犯罪分子的“幌子”所在,也是检察机关办理该类案件时需攻克的难点。浦东新区检察院引导公安机关全面厘清H公司运营架构,及时扣押调取相关虚假宣传资料,帮助梳理犯罪金额,有效固定H公司的主营业务和盈利模式。

在案件审查阶段,该院指导审计部门厘清审计方向,后经审计,查实H公司主要收入来自于9986服务包。

“事实上,审查阶段,我们还进行了大量的自行补充侦查活动,通过询问多名证人,梳理大量的电子数据、走访多家金融机构并调取相关证据等,进一步夯实本案的证据体系。”检察官介绍,案发后相关人员均证实,H公司的业务规模、能力、以及收入情况,明显均与其宣传的不符,存在虚构事实的行为。同时,H公司吹嘘的反催收服务效果甚微,大量证人反映购买服务后,无法达到公司所宣传的效果的情况,甚至出现财物损失扩大的情况;在补充侦查过程中,多家银行也向检察官证实,H公司反馈给客户的减免情况基本不存在,分期情况也多有出入。

此外,H公司并不以提供服务为目的。该公司的所有人员均无法律资质和服务提供能力,所谓的反催收业务、法律咨询业务,均系外包业务,与其宣称的拥有大量律师可提供法律服务的事实不符。而其支付外包公司的成本与所收取的费用之间,差价甚至达到了4至9倍,超出了一般的行业盈利。H公司对9986服务包内的服务券也设置了一定的权利行使障碍,必须一次性使用,而不能按需使用。

经审查,2021年4月至2023年5月期间,朱某某伙同他人,成立H公司,以提供“信用卡、贷款逾期客户分期、延期谈判”、法律咨询业务为名,通过线上、线下宣传,招募不特定人群购买公司9986服务包入会成为公司渠道商,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按照发展人数的数量为依据予以返利;又通过歪曲相关金融法律政策、虚构夸大“债务逾期商务谈判市场”及“综合法律业务市场”盈利前景,以高额返佣吸引大量不具有法律、债务需求的人员加入其层级组织。截止案发,累计发展会员27层级,传销活动参与人员2600余人,收取传销资金共计人民币2300余万元。

“反催收”的马甲之下,是新型传销的陷阱

检察官说法:

“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意味着在传销犯罪中也可能存在部分真实产品或服务,判断究竟是正常的经营行为还是拉人头传销的“幌子”,关键在于企业到底是否以提供商品、服务为目的,以及其究竟靠什么盈利。

“事实上,9986服务包是兼具A兑换法律服务功能和B拉人头返佣的一个工具,而朱某某等人对A权利行使设障,必然导致人们对该工具的使用流向B权利,从而实现貌似有选择,但实质向B权利即拉人头返佣功能引流的作用。”承办检察官精准揭示了9986服务包的本质:“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行为,不影响我们对此类犯罪行为的打击!”

检察官提醒:

无论以什么名义,打着什么旗号,传销行为的欺骗性和欺诈本质不会改变。如果在生活中,遇到有人让你发展下线,并且以此许诺给你一定的金钱等物质利益时,一定要警醒。保有一颗朴素、勤勉的心,天上没有那么多馅饼,你以为的快速而便捷的“发财路”可能是巨大陷阱。必要时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和公安机关咨询,避免误入传销歧途。

此外,“反催收”业务本身就是一条黑灰产业链,“反催收”组织或个人打着能为债务人减免债务的幌子,教唆煽动债务人逃避债务,甚至采用违法手段拒绝偿还债务,借此骗取债务人资金,其本质是恶意逃废债。即使没有本案中的传销陷阱,债务人也会面临着个人信息泄露、支付高额的咨询费用、法律责任风险等一系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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