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示警!海口琼山区政府公布琼山三门坡云龙镇砂石堆放处置场“2·16”事故专项调查结果

2024-07-03 20:50:00 - 南海网

南海网记者李波文/图

今年年初,海口某村村民陈某东于夜间驾车在严重超载情况下将一车砂石由一名叫吴某城的人家中运往云龙镇砂石堆放处置场(划地属三门坡镇),然而卸货时不幸被石头砸中身亡。事故引起辖区政府高度重视,很快成立了以事发日期命名的“2·16”事故调查组。调查组通过长达90多天的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综合分析,已于日前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的性质和责任,并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将调查结果公之于众,以提高相关部门企业责任意识,使人警醒。

以案示警!海口琼山区政府公布琼山三门坡云龙镇砂石堆放处置场“2·16”事故专项调查结果

事故发生后,经多部门联合成立的调查组依据调查结果形成的报告称,认定琼山三门坡云龙镇砂石堆放处置场“2·16”事故是一起因物体打击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产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为个体驾驶员陈某东自身安全防范意识不强,在严重超载状态下违章作业。间接原因则是事发场所土地使用方海口市生态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市属国企)对委托方海南耀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对该公司违约转租转包的事实失管失察,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拒不整改,也未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以致事故产生。

据了解,事发后,作为对国企发包实施运营管理的责任方,海南耀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被调查指明未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明确各岗位人员的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未制定原石卸车操作规程;未按《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的要求编制符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的应急预案,未进行风险辨识和应急资源调查;未按要求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未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且经调查组调查,事故发生时,作业现场未设置照明、未设监控、没有管理人员进行指挥卸车;事故发生当天,云龙镇砂石堆放处置场门口未安装道闸杆,所有车辆均可随意出入,事故发生后,在三门坡镇政府的再三敦促下涉事场地方安装了闸杆。

记者还了解到,报告中提及“违约转租转包”是指海南耀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违背与海口市生态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所签订《云龙镇砂石堆放处委托运营协议》中的约定,通过劳务分包的方式与海南朝迈工程有限公司另外签订了合同,而该公司对事发现场亦需承担管理失职责任。

据调查组核实,事发时死者陈某东车辆所拉原石净重36670kg,而该车的总质量为11920kg,核定车载质量为4990kg,超载竟达634.87%;经海口市公安局琼山分局刑警大队与刑事技术大队对现场勘查,陈某东属卸货过程中被石头砸到头部死亡,排除他杀,其家属对此侦查结果无异议。

事故发生后,死者家属曾要求运营事发场所的企业先给付五万元丧葬费,海南耀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即派人将这笔费用送至死者家属手中。自2月20日,在海口市琼山区三门坡司法所调解室,由三门坡镇党委、三门坡司法所就陈某东亲属代表李某文及海南耀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负责人杨某之间多次展开调解,因双方在赔偿数额问题上始终难以达成一致。经协商,双方愿通过诉讼解决相关事宜。

据悉,该起事故发生牵涉2名责任人与3家责任企业。责任人海南朝迈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川或将面临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琼山分局采取的行政处罚,未申请采矿许可证即私自开采并出售自家承包土地内石头的吴某城已被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审查起诉。海口市生态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海南耀晟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与海南朝迈工程有限公司等涉事公司将面临依据相关法规进行不同程度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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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邓洁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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