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宁市】嘉祥萌山医院使用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案
2022-08-03 10:48:54 -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山东省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济市监处罚〔2022〕33号)。涉及嘉祥萌山医院使用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案。
案件
类别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主要违法事实
处罚种类
处罚
依据
法定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姓名
处罚结果
处罚决
定日期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救济
途径
涉案产品控制
处罚机关
计量
1
济市监处罚〔2022〕33号
嘉祥萌山医院使用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的强制检定计量器具案
当事人正在使用的1台X射线管组件、11台多参数监护仪检定有效期至2022年4月18日,已超过有效期限,无检定证书,诊室有1台数字心电图机、眼科有1台电子血压计无检定标签及证书
罚款
《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嘉祥萌山医院
52370829MJE531017C
孔宪海
处1000元罚款
2022.7.25
自动履行,接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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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