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消费者同意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 保利(天津)房地产开发公司被罚9万元

2023-08-03 16:21:51 -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李爽)近日,信用中国(天津)网站披露,保利(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未经消费者同意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被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给予罚款9万元的行政处罚。

未经消费者同意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  保利(天津)房地产开发公司被罚9万元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保利(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刘敏,成立于2008年01月16日,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物业管理。通过天眼查股权穿透了解,该公司由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00%控股。

未经消费者同意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  保利(天津)房地产开发公司被罚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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