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金融监管总局、上海市政府联合发布

2024-08-03 16:05:13 - 金融时报

重磅!金融监管总局、上海市政府联合发布

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再次按下“加速键”。

8月2日,金融监管总局会同上海市人民政府联合印发《关于加快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其中提出,要在临港新片区建设要素集聚、业务集中、交易活跃、规则完善的上海国际再保险登记交易中心,将上海打造成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再保险中心。

重磅!金融监管总局、上海市政府联合发布

事实上,在2024陆家嘴论坛期间,金融监管总局局长李云泽就透露,近期将会同上海市人民政府,出台加快上海国际再保险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

如今政策落地,

我们应如何将上海打造成为

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再保险中心?

有哪些政策看点?

支持在临港新片区设立专营再保险业务的法人或分支机构

《实施意见》明确指出,支持在临港新片区设立专营再保险业务的保险、再保险、保险经纪法人或分支机构,允许境内再保险公司、外国再保险公司分公司在临港新片区设立再保险运营中心。上海市对入驻机构给予开办、增资等方面奖励扶持政策。对在临港新片区工作且符合条件的人员,加大出入境、租房、购房、落户等方面保障力度。

建立健全再保险统一登记服务体系

《实施意见》明确指出,推动境内保险公司、再保险公司、保险经纪公司在登记交易中心进行再保险交易信息登记,按照“必要、最小、可操作”原则,登记再保险合同、账单、赔付等信息,逐步实现再保险信息集成,打造再保险数据集中和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再保险统一登记服务体系。

助力保险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

《实施意见》明确指出,以拓展增量再保险业务为重点,按照“风险可控、稳健运营”原则,在登记交易中心稳步探索“线上+线下”交易,逐步实现再保险业务集中交易。上海市根据再保险业务登记和交易线上进展情况,实施差异化鼓励。助力保险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结算,支持银行依托上海保交所平台,为真实、合规的再保险业务提供跨境资金结算便利。

设立每年不低于3000万元的专项扶持资金

《实施意见》明确指出,聚焦“走出去”、航空航天、绿色航运、集成电路等重点领域,在临港新片区探索开展保险共同体等风险分散机制试点。临港新片区管委会设立每年不低于3000万元的专项扶持资金,提升重点领域再保险有效供给能力。完善国际再保险会议机制,支持国际金融组织等落户上海,研究探索成立上海再保险人协会。

据了解,在2024陆家嘴论坛召开期间,金融监管总局上海监管局组织了“共同建设上海国际再保险登记交易中心合作备忘录的签约仪式”,旨在响应“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的金融高水平双向开放的国家战略,签约涵盖绿色船舶、国产大飞机、央国企保险经纪公司和海外保险机构合作等四大板块的保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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