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中标工程项目的补充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1789证券简称:宁波建工公告编号:2024-053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中标工程项目的
补充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集团”)与陕西青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华建工”)、中联西北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军民融合产业园(低空经济无人机创新基地)A区、B区EPC总承包工程(简称“EPC总承包工程”)中标单位(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2024-052号公告),现就本次中标事项补充风险提示如下:
1、市政集团为该EPC总承包工程中标联合体牵头人,主要负责本项目施工(EPC工程费:450,867,487.88元)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和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青华建工辅助完成市政集团指派的相关施工工作。该项目EPC工程费仅占公司2023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22,672,675,539.26元的1.99%,占比较小。
2、公司控股子公司目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承接了前述EPC总承包工程项目,公司主业覆盖房屋建筑、市政园林工程施工及建筑工业化等相关领域,不涉及低空经济及无人机相关业务。
3、截止本公告日,该EPC总承包工程尚未正式签订工程合同,也未形成任何收入,提请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日
证券代码:601789证券简称:宁波建工公告编号:2024-052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中标军民融合产业园
(低空经济无人机创新基地)
A区、B区EPC总承包工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宁波市政工程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集团”)与陕西青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华建工”)、中联西北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西北院”)组成的联合体于近日收到招标人西安沣东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签发的《中标通知书》,根据该《中标通知书》及招标公告,市政集团和青华建工、中联西北院组成的联合体为军民融合产业园(低空经济无人机创新基地)A区、B区EPC总承包工程中标单位,具体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军民融合产业园(低空经济无人机创新基地)A区、B区EPC总承包工程。
二、建设地点:该项目A区位于丰镐大道以东,站前三路以北,站前四路以南;B区位于站前三路以南,科源西路以西,沣东二路以北。
三、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160986平方米(单体面积小于20000平方米)。
四、中标价:456,294,325.94元(EPC设计费:5,426,838.06元;EPC工程费:450,867,487.88元),即人民币肆亿伍仟陆佰贰拾玖万肆仟叁佰贰拾伍元玖角肆分。
五、工期:884日历天。
市政集团为联合体牵头人,主要负责本项目施工(含材料、设备采购)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和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青华建工辅助完成市政集团指派的相关施工工作,中联西北院负责项目设计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
特此公告。
宁波建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