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烟迎重磅新规,相关上市公司“涨”声一片

2024-09-03 18:16:33 - 金融投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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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投资报记者 薛蕾

9月2日,为进一步加强电子烟交易管理,规范电子烟生产流通秩序,保障电子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国家烟草专卖局发布《关于修订印发电子烟交易管理细则的通知》。

据悉,上述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受此消息影响,新规发布后,资本市场迅速作出反应。截至9月3日收盘,东峰集团等多只个股涨停,金龙机电开盘即涨停,收盘涨超15%。

电子烟迎重磅新规,相关上市公司“涨”声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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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建立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统一管理

根据修订后的《电子烟交易管理细则》,该细则涵盖了六章三十条内容,主要修订点包括统一交易主体的命名与解释、重新梳理交易类型描述、完善总量管理的具体内容、新增简化部分管理要求以及剔除与交易管理无关的技术性处理内容。此外,细则明确指出,所有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电子烟相关企业需通过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进行交易。

通知提到,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建立全国统一的电子烟交易管理平台。依法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电子烟用烟碱原料销售企业、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雾化物生产企业、电子烟生产企业(含产品生产、代加工、品牌持有企业等)、电子烟批发企业(含电子烟进口经营企业)、电子烟零售经营主体等各类电子烟市场主体应当通过平台进行交易。进出口电子烟产品、雾化物和电子烟用烟碱应当按有关规定通过平台进行备案。

通知明确,平台实行会员制管理,依法取得烟草专卖许可证的电子烟用烟碱原料销售企业、电子烟用烟碱生产企业、雾化物生产企业、电子烟生产企业、电子烟批发企业(含电子烟进口经营企业)、电子烟零售经营主体等,需要开展电子烟交易或进出口备案的,应当通过平台注册成为交易会员,方可通过平台进行交易或备案。

通知还提出,坚持市场决定价格,建立完善主要由市场调节的电子烟产品价格形成机制。

具体来看,国产内销电子烟产品出厂价、建议零售价由电子烟产品生产企业和电子烟品牌持有企业自主确定,批发价由电子烟批发企业结合经营管理成本、国家税收政策等因素,在出厂价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进口电子烟产品进口价、建议零售价由电子烟进口经营企业与外商协商确定,批发价由电子烟进口经营企业结合经营管理成本、国家税收政策等因素,在进口价的基础上合理确定。

此外,同一规格电子烟产品实行全国统一销售价格,并在平台上公开。产业链各环节经营利润应当处于合理区间,电子烟产品价格总水平保持基本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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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上市公司已出手布局

新规发布后,资本市场反应迅速。截至9月3日收盘,东峰集团、小崧股份、集友股份、科森科技等多只个股涨停,金龙机电开盘即涨停,收盘涨超15%。

金融投资报记者注意到,尽管电子烟市场潜力巨大,但目前多数涉足该领域的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仍集中在其他领域。例如,劲嘉股份的主要业务是高技术和高附加值的烟标及相关包装产品,其电子烟业务仅占总收入的6.16%;顺灏股份则主要专注于特种环保纸和印刷品的生产和销售,新型烟草业务占比更低。

从上市公司布局角度来看,雾芯科技、劲嘉股份、顺灏股份、赢合科技、五轮科技、盈趣科技等公司均有电子烟相关业务布局。

从半年报业绩角度看,劲嘉股份2024年上半年共实现营业收入约14.84亿元,同比下降2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1.81亿元,同比下降35.26%。

劲嘉股份在半年报中提出,公司凭借专利和生产研发的经验积累,有序开展雾化类电子烟制品的ODM/OEM服务,同时打造品牌业务,积极拓展加热不燃烧烟用香精香料、电子烟烟油等原料端业务,延伸服务链条。公司新型烟草原料端产品及供应链服务的销售对象为中烟客户、国内外的电子烟品牌客户等,根据客户的外观、技术、数量等要求,按订单组织生产。

盈趣科技2024年半年报显示,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75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4.5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6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3.25%。

尽管电子烟业务尚未成为相关上市公司最主要的收入来源,但市场前景广阔。据天风证券的研究显示,2024年7月,中国电子烟出口额超过10亿美元,新兴市场需求显著。特别是海外市场,如美国、英国等地,依然是电子烟的重要消费市场。随着技术进步和消费者体验需求的提高,带有显示屏的一次性电子烟正逐渐成为行业的新趋势。

国金证券分析团队认为,随着美国对电子烟行业管理趋于科学化,市场有望迎来实质性扩容。在国内市场,随着执法力度加大及产品口味优化,合规产品的销售预计将持续回升。总体而言,无论是在国内还是国际市场,新型烟草业务都将逐步贡献实质性的增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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