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2022年第67号)

2022-10-13 18:36:22 -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67号)。

浙江省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2022年第67号)

一、关于对临海市杰友副食超市销售的干燥裙带菜抽样不合格的处置情况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抽样单编号:DC22331000300533342;产品名称:干燥裙带菜;生产日期:2022年4月13日;不合格项目:铅;被抽样单位:临海市杰友副食超市;被抽样单位地址: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大田东方大道1772-1号。

(二)核查处置情况

1.调查处理情况:2022年7月15日临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检验报告(检验报告编号为No.22JF0610570)并告知其享有复检权利。同时责令对该批干燥裙带菜进行召回,查找不合格原因,立即整改。

2.产品控制情况:2022年5月13日当事人购入上述抽检批次的干燥裙带菜,共计购进40包,购进价格为7.5元/包,售出价格为12.5元/包。截至将检验报告送达时已经对外销售39包(包括销售给抽样人员的部分),一包因破损报损,销售总额为487.5元,获利195元。

当事人购进时查验了供货方的营业执照,保存了进货票据,检验报告。由于当事人将该抽检批次干燥裙带菜销售给散户,销售对象不确定,无法召回。

3.违法行为查处情况:当事人销售的干燥裙带菜,铅项目不符合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属于经营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违法行为。鉴于当事人履行了进货查验制度,不知道其所购的干燥裙带菜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对当事人免予行政处罚。

4.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经分析排查,当事人销售的裙带菜系预包装食品,系其从供货商处购进。当事人为避免再次出现该问题,其今后不再购进、销售该品牌裙带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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