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家险些变“冤家”?看他们如何化解家庭纠纷

2023-10-13 09:31:14 - 媒体滚动

转自:上观新闻

日前,四川北路街道“虹馨·三所联动”机制成功调解了一起较为复杂的家庭纠纷,两对老人因子女婚姻结束对对方有意见,情绪日积月累,从小口角发展成大矛盾,甚至在接孩子时大打出手导致一人轻伤。

好在“三所联动”的工作人员及时以血浓于水的亲情为切入口,通过以情为主,以理为导,以法为据的方式,帮助双方当事人解开心结,最终促成矛盾化解、家庭和解。

亲家险些变“冤家”?看他们如何化解家庭纠纷

小夫妻因感情破裂离婚,却都认为是对方父母的过度干预导致,法院判决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于女方,男方有一周一次的探视权,而财产如何分割却迟迟没有结果。随着时间推移,双方父母之间的矛盾越来越大,在一次探视中,矛盾爆发了。

当天,男方本应按照惯例行使探视权去接孩子,但是男方本人正巧有事,便由父母代接。正当两人满心欢喜地到了女方家楼下准备接走孩子时,孩子突然哭闹起来,两对老人都埋怨对方弄哭了孩子,越说火气越大,小小口角最终演变成四个老人的互殴。小区保安见状立即报警,经伤情鉴定,男方父亲陆先生构成轻伤二级。因区检察院出具意见认为伤势存疑,故经当事人同意,本案由“检调对接”机制转入“虹馨·三所联动”平台,进入调解流程。

亲家险些变“冤家”?看他们如何化解家庭纠纷

两家父母和小夫妻中的女方小陈来到四川北路街道“三所联动”调解工作室,但此时空气中却似乎弥漫着一股火药味。落座后,调解员请双方表达各自诉求,陆先生激动地说:“都把我打成轻伤了,我是肯定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毫不留情的话语仿佛一粒火星落在干柴上,让调解室内气氛骤然升温。调解员和民警首先批评了他的态度,当时双方都动了手都有不对之处,现在最重要的事情是双方能好好谈谈,而不是争出个是非对错。民警随后又语重心长地说:“你们以前都是亲家,即便现在小夫妻离婚了,孩子还在。矛盾宜解不宜结,家里的矛盾更应该讲情讲理地好好处理。”

亲家险些变“冤家”?看他们如何化解家庭纠纷

压下双方当事人的火气后,调解员、民警和律师通过背靠背的方式分别进行沟通劝说,谈话的重点落在了孩子身上。面对双方当事人依然有些耿耿于怀的态度,调解员发出了“灵魂拷问”:

“当着孩子的面四位老人互殴,孩子会怎么想?孩子的情感受到多大的伤害?”

“不要一见面就不给对方好脸色看,要释放友善的情绪,营造双方之间良好的氛围,这也是为了保护孩子的感情,让孩子能够健康快乐地成长。”

见双方当事人都无言以对,调解员趁热打铁,提醒双方当事人,双方虽然分别享有抚养权和探视权,也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合理行使权利,不能阻碍对方合理权利的实现。

正因经验丰富的调解员敏锐地抓住了“孩子”这个双方共同的软肋,本次调解得以顺利地走向第三阶段:赔偿具体数额的商议。

亲家险些变“冤家”?看他们如何化解家庭纠纷

看到老人们的态度已经逐渐平和下来,调解员主持双方就赔偿问题表达看法。

陆先生表示,自己因受伤耽误好几个月不能上班,还因此损失了年终奖,算下来误工费就要三万多元。再加上医药费、互殴时损坏的物品赔偿费还有精神损失费,总共要求赔偿十万元。

小陈表示,法院判决的抚养费每月只有二千五百元,连孩子的花销都不够,自己和父母的经济较为拮据,只肯赔付医药费。

双方陈述意见之后,律师及时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人身损害赔偿范围进行普法宣传,明确告知小陈根据该法条的规定,仅赔付医药费是不妥当的。另一方面,陆先生也要考虑到孩子现在全靠小陈抚养,经济压力较大,提出的赔偿金额要合理。律师的普法工作和调解员的耐心劝说“双管齐下”,最终双方就赔偿金额达成共识,并由小陈将赔偿金转账给陆先生。调解员也建议双方都要为孩子的健康成长考虑,后续选择恰当的照顾、探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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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记者:陆强

图片:虹口区司法局

编辑:陆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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