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广兆达建材经营部被警告并罚款7000元
2023-10-13 15:04:48 -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从信用中国(广东)网站获悉,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鹤山市广兆达建材经营部作出行政处罚,给予警告并罚款7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东城综处字〔2023〕第00-0022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鹤山市广兆达建材经营部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40784MA54AE8W5E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法定代表人
叶兆源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东城综处字〔2023〕第00-0022号
违法行为类型
城市管理
违法事实
当事人于2023年10月11日名下车辆牌号为粤JY6598-粤J3346挂重型半挂牵引车在环城西路东城路段运输陶瓷泥(以白色高岭土为主)过程中未采取密闭等有效措施防止物料遗撒造成扬尘污染,执法人员现场测量车上实际装载陶瓷泥为26立方米以上事实有《现场勘验笔录》《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证明.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六条和《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序号35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警告并处以人民币柒仟元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
0.7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3-10-11
处罚机关
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