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3月起施行

2022-01-13 21:01:24 - 媒体滚动

《肇庆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3月起施行

1月13日,记者从肇庆海事局获悉,由该局负责起草的地方政府规章《肇庆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将于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肇庆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共分为总则,船舶、水上浮动设施安全管理,通航安全保障,水上搜救,法律责任,附则等六章,共四十七条。该规章的出台,将能有效补足水上交通安全领域的法律法规短板、健全水上交通安全治理体系,是肇庆市水上交通领域落实交通强国建设、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战略的最新举措。

近年来,肇庆辖区影响水上交通安全的因素呈现行业多、对象杂、范围广的特点。面对水上交通安全面临的新挑战,肇庆海事局积极探索以法治力量保障水上交通安全的思路。

据了解,为了做好《规定》起草工作,肇庆海事局始终紧抓坚持科学民主立法,凝聚广泛法治共识。《规定》起草过程中,肇庆海事局通过现场调研和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征求相关部门、专家学者和普通群众的意见,将合理意见建议充分吸收进《规定》条文内容。

同时,坚持紧扣本地实际,彰显立法地方特色。肇庆海事局充分结合肇庆市实际,将本地特色民俗活动纳入规范管理,既保证规章内容的合法性,又接入地气、便于执行。

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建立齐抓共管机制。为了细化明确《规定》中各部门主体责任,肇庆海事局多次与政府、职能部门、村(居)委、经营主体、从业人员和社会组织开展会商研讨,最终成功达成共同参与水上交通安全的全链条治理机制。

下一步,肇庆海事局将抓住新规章颁布契机,组织开展政策解读、普法宣传、贯彻实施等各项工作,促进法治建设和治理效能融合转化,奋力推进肇庆海事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保障肇庆市水上交通安全持续稳定贡献海事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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