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一小区业主拒交物业费被物业公司起诉 起因竟是底商油烟污染严重

2022-01-13 12:39:47 - 封面新闻

原标题:成都一小区业主拒交物业费被物业公司起诉起因竟是底商油烟污染严重

成都一小区业主,因为多次拒绝缴纳物业费,被物业公司起诉到了法院,而这背后的根源,竟然是因为业主认为小区底商餐饮油烟污染严重,物业公司未能尽责。

成都一小区业主拒交物业费被物业公司起诉 起因竟是底商油烟污染严重

1月13日,记者从成都高新法院获悉一起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案涉小区位于成都高新区,被告廖某以底商餐饮油烟废气污染严重、小区物业未能解决为由拒绝交纳物业费,原告是小区物业服务公司,经多次催收未果遂一纸诉状将其起诉至成都高新区人民法院,要求判令被告廖某交纳物业费并支付违约金。

小区业主拒交物业费

物业公司多次催收无果

2016年7月26日,廖某购买了成都高新区某楼盘房屋,并与小区物业服务公司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约定由该公司为案涉房屋在内的小区提供物业服务,业主应按季度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否则应支付滞纳金。

直到该小区交房后,因底商餐饮行业油烟废气污染严重,小区业主自2019年年初开始即多次向物业公司和相关行政部门反映,物业公司也从2020年年初开始多次向开发商去函反映并要求解决相关问题。

成都一小区业主拒交物业费被物业公司起诉 起因竟是底商油烟污染严重

经过多方协调后,开发商在独栋商业顶安装了部分油烟净化设备,但实际运行中存在较多问题,一是设备噪音较大,二是净化设备目前尚无专业人员清洗维护,影响实际使用效果,油烟废气及噪音问题始终未能得到有效解决。廖某认为,物业服务公司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遂以此为由拒绝交纳物业费。

法院:油烟污染直接责任不该由物业公司承担

高新法院经审理认为,该小区确实存在底商油烟废气污染问题,但无论是加装油烟处理装置还是清退违规底商经营者,直接责任均应由房屋建设者或相关商家承担,而非由物业服务公司负责。

物业服务提供者,虽负有对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维护义务,但并无强制勒令商家停止经营或清退商家的权利。然而,对于物业服务区域内的相关问题,物业服务公司即使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直接解决问题,也应积极履行督促、上报和沟通协调义务,真诚与业主沟通,以获得业主的理解。

该小区底商的油烟问题自2019年5月便成为部分业主反映的共同问题,但物业服务公司从2020年3月才开始积极与建设单位沟通联系,故其存在沟通协调不及时的服务瑕疵。被告廖某不能因原告某物业服务公司存在服务瑕疵而拒缴物业费,但由于某物业服务公司未在职责范围内及时履责,故对其主张的违约金不予支持。

最终,高新法院判决被告廖某向原告某物业服务公司支付欠付的物业费,并驳回原告某物业服务公司主张违约金的诉讼请求。

法官提醒,业主和物业服务公司作为物业服务合同相对方,应正确界定各自的权利义务。虽然物业服务的内容涉及小区居民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但物业服务公司的职责范畴并非无所不包。比如小区中出现的房屋质量问题、油烟废气污染、违章搭建等情况,有的责任主体是房屋建设者,有的责任主体是违规业主,并非一概归咎于物业服务公司。但另一方面,物业公司对相关问题虽不负有直接责任,也应在职责范围内积极协调处理,包括督促、上报、沟通协调等,在服务过程中与业主真诚沟通、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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