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贾宁:从六个方面保障“乙类乙管”后新冠患者治疗

2023-01-13 21:59:00 - 南海网

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贾宁:从六个方面保障“乙类乙管”后新冠患者治疗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1月13日消息(记者王洪旭)1月13日,海南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在海口举行,列席此次会议的海南省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贾宁接受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海南已按照新冠病毒感染“乙类乙管”医疗保障政策为新冠患者提供服务,主要从以下六个方面保障“乙类乙管”后新冠患者治疗。

第一,按照相关规定,对新冠患者的符合规定的住院费用实行全额保障,新冠患者在所有收治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诊疗方案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按规定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由财政给予补助。

第二,为了方便广大农村地区和基层患者就医,提高门急诊患者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治疗新冠感染的报销水平。对参保患者在本省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治疗实行特殊的门诊报销,不设起付线,不设封顶线,所有符合医保政策的一律按70%报销。

第三,用药保障方面,除了可以按照国家医保局统一的医保药品目录和国家联防联控机制新加入的新冠治疗的特殊用药之外,海南也可以根据救治情况,加入一些新冠治疗的药品,报国家医保局备案之后就可以实施。

第四,为了更好地方便广大患者诊疗,对于海南省公立医疗机构和非公立医疗机构所开设的互联网医院,也可以按照医保比例报销,与患者到医院看病所享受的医保待遇是一样的。

第五,按照海南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的要求,为了解决目前医疗机构资金不足的问题,已经拨付新冠专项保障预付医保基金4.4亿元,方便医院购药,确实解决患者用药难的问题。

第六,在医保待遇衔接方面,有一些因疫情等原因没有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参保的城乡居民,为了照顾这些人,参保期延长到2023年2月28日(含),请未参保的城乡居民及时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便于及时享受医保报销政策,其待遇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报销比例不降低。

最后,贾宁表示,上述所有新冠治疗的医保报销政策,按照国家医保局的要求,都是先行执行到2023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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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许海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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