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52.1万余元!男子运输这种“叶子”被查!

2023-11-13 07:22:39 - 环球网

运输烟草专卖品

需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

办理烟草专卖品准运证,方可运输

但偏偏有人在利益的驱使下铤而走险

干起了违法违规的事情....

11月8日9时,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一大队民警接到桂林市烟草稽查支队协查通报:一辆号牌为鲁R的红色解放牌货车涉嫌非法运输烟草,目前该车正往桂林方向行驶,请求协助拦截。

价值52.1万余元!男子运输这种“叶子”被查!

接到报警后,一大队民警利用集成指挥平台及监控卡口,实时跟踪嫌疑车辆动态。约30分钟后,执勤民警成功在G72泉南高速公路灵川往桂林方向1127km+200m处(僚田路段)查获该车,并将该车引导至桂林收费站进行依法检查。

价值52.1万余元!男子运输这种“叶子”被查!

民警检查发现,车厢内装满打包好的烟叶,驾驶人无法出示相关运输许可证件,涉嫌非法运输烟草。面对民警询问,驾驶人刘某称,自己只知道装的是打包好的“叶子”,从湖南郴州运到广西玉林博白,货物具体是什么自己也不太清楚,以为这些“叶子”只是草药。因刘某涉嫌非法运输烟草,民警将涉案人、车辆及货物一并移交给桂林市烟草稽查支队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经与办案部门核实,涉案烟叶共计10.6吨,价值52.1万余元,桂林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已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法律链接

1、《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一条:

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必须持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签发的准运证;无准运证的,承运人不得承运。

2、《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可以按照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烟叶平均收购价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购违法运输的烟叶,按照市场批发价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购违法运输的除烟叶外的其他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一)项:

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广西交警提醒

运输烟叶类物品

需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

必须办理相关准运证件

大家切不可

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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