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证监局:北京辖区 2022 年年报审阅情况通报
北京辖区2022年年报审阅情况通报
原文发布日期:2023年11月8日
摘自北京证监局《会计及评估监管工作通讯》2023年第5期(总第54期)
转载自:中国证监会网站
北京证监局突出风险和问题导向,对辖区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进行了抽样审阅,审阅数量共296家,占2022年末辖区上市公司总数(461家)的64.21%,涵盖34家会计师事务所。现将关注到的主要问题和疑点通报如下。
一、资产减值准备计提
一是以前年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不充分,涉及应收账款、固定资产、存货等。二是存货跌价准备大幅增加的公司数量较多,部分公司计提比例高于行业内可比公司。三是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与行业平均水平存在差异,长账龄组合预期信用损失率偏低,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参数取值不准确,长期未结算项目形成的合同资产减值比例偏低。四是部分商誉减值测试参数取值依据不充分,有的数据明显存在错误,有的商誉资产组在出现业绩下滑、亏损等情形时仍未考虑计提减值。
二、收入成本确认
一是营业收入与其他财务数据的变动趋势差异较大,包括营业收入快速增长但净利润大幅下降、营业收入与期间费用变动趋势不一致、应收款项增速显著高于收入增速等。二是营业收入的真实性、准确性存疑,包括收入确认集中于年末时点,收入增速及毛利率远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疑似存在无商业实质的交易等。三是收入确认会计政策不恰当,未考虑交易及结算的实际情况。四是营业收入、净利润接近退市风险指标临界值,存在规避退市嫌疑。
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与对外担保
一是新增资金占用问题仍然存在。个别公司大额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的性质存疑。二是存在违规担保事项,如向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未严格履行审议程序、未及时披露。
四、列报与披露
一是重要的会计政策披露不完整不充分,包括未披露不同销售模式下的收入确认方法和确认时点,未披露存货计量和跌价准备政策、应收款项融资相关会计政策。二是对主要参控股公司、联营企业相关信息披露不完整,包括未披露主要参控股公司情况,未披露参股公司作为联营企业核算的依据,未披露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三是会计核算不恰当与披露错误,包括自用的固定资产错误核算为投资性房地产,管理费用明细分类错误,未恰当划分业务分部等。四是其他披露问题,包括未披露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前五名信息,商誉减值测试主要过程、关键假设和参数披露不具体不充分,关联交易披露不完整等。
五、并购重组与业绩承诺
一是并购标的承诺期内业绩精准达标、承诺期后业绩变脸的现象仍然不在少数,标的业绩真实性及商誉减值准确性存疑。二是业绩补偿相关会计处理不及时、不恰当,未将预计应支付的业绩补偿款及时确认为金融负债。
六、金融工具与长期股权投资
一是以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为负时,其账面价值未作出相应调整。二是交易性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错误计入投资收益科目。三是部分PPP项目核算依据欠充分。
七、其他问题
对前期财务数据进行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如追溯调增以前年度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以前年度收入成本确认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