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 雷登电梯有限公司被罚40万元

2023-11-13 16:31:58 -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信用中国(广东)披露,雷登电梯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被处罚。

对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  雷登电梯有限公司被罚40万元

粤佛顺容应急行罚罚字〔2023〕69号显示,雷登电梯有限公司违法事实为生产经营单位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给予其罚款40万元的行政处罚。

公开资料显示,雷登电梯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40183673490470E。经营范围包括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特种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物联网技术研发;通用设备修理;机械设备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电气信号设备装置制造;电气信号设备装置销售;电气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销售等等。

对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  雷登电梯有限公司被罚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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