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新规,家有这些财产不得获低保
2024-11-13 07:55:07 - 市场星报
记者从合肥市获悉,为进一步规范合肥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加大最低生活保障扩围增效力度,《合肥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进行修订、印发,户籍状况、家庭收入、家庭财产和家庭支出是认定低保对象的4个基本条件。其中明确,如果困难家庭、低保边缘家庭中的特殊困难家庭申请人家庭及法定赡养人家庭拥有2套以上(不含2套,下同)房产(含自建房,下同),且人均拥有建筑面积大于合肥市最低住房保障标准2倍;或者申请人家庭拥有机动车(不包括残疾人功能性补偿代步机动车辆、普通两轮、三轮摩托车;不包括已被相关部门强制报废、注销或抵债的车辆),不得获得低保;如果支出型困难中的特殊困难家庭的申请人家庭及法定赡养人家庭拥有2套以上房产,且人均拥有建筑面积大于合肥市最低住房保障标准2倍;申请人家庭拥有2辆及以上汽车,不得获得低保。
据市场星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