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加强融资担保体系建设 科技担保贷款上限增至3000万
长江商报消息●长江商报记者徐靓丽
湖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会同湖北省财政厅、人行湖北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湖北监管局印发《进一步加强全省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更好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措施》),从制约融资担保机构敢担、愿担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入手,提出17条举措,进一步发挥好融资担保政策工具作用,精准纾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17条举措加强融资担保体系建设
湖北省地方金融管理局称,制定出台《措施》是基于更好发挥融资担保增信作用、进一步发挥国有金融企业作用、加强融资担保业务监管、坚持问题导向推进融资担保行业可持续发展等4方面要求。
统计数据显示,截至9月末,湖北省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1221.3亿元,融资担保在保余额2628亿元,占全省小微企业贷款余额的12.4%,融资担保已经成为银行信贷重要补充渠道。从地方金融组织运行情况看,截至9月末,湖北省共有七类地方金融组织827家,服务实体经济融资(增信)余额3141.8亿元,其中融资担保机构200家,在保余额2628亿元,以24.3%的机构数量贡献了83.6%的融资(增信)余额,在地方金融组织服务实体经济中发挥着主力军作用。推动融资担保高质量发展,有助于把更多的金融“活水”引向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在纾解民营经济、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中发挥重要作用。
2018年以来湖北省级财政累计整合中央和省级奖补资金121.4亿元,省市县三级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金规模达到603.7亿元,有力支持融资担保行业稳健快速发展,融资担保已经成为地方政府通过市场化方式发挥政府作用、解决融资难题的重要抓手。当前,湖北省融资担保行业总体保持了良好发展态势,位居全国第一方阵。
《措施》共分5部分,提出17条举措。聚焦落实风险分担机制,主要包括推广新型政银担合作模式、深化银担合作机制、优化完善尽职免责机制等三个方面内容;强化政策正向激励,主要包括强化政策支持、完善绩效评价机制、加强考核督办和严格业务监管等四个方面内容;推动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提档升级,主要包括持续提升公司治理能力、实施品牌创建计划、加强风险管理、支持民营担保机构规范发展等四个方面内容;推动增信服务提质增效,主要包括聚焦主责主业、强化重点领域支持力度、提升首贷和信用担保占比、规范开展批量业务、强化金融科技支撑等五个方面内容;此外,还将加强组织保障,形成工作合力。
科技担保企业迎利好
值得关注的是,对于科技担保企业来说,《措施》的出台是一个重大利好。
《措施》明确“做强科技担保,做优创业担保,做大债券担保,加大对产业债、绿色债增信支持”。比如说科技型小微企业单户在保的上限,从1000万元提高到不超过3000万元,代偿率的容忍度上限提高到了5%,同时鼓励开展股权质押和知识产权的质押担保业务,解决科技型企业轻资产、缺抵押的问题。融资担保也是支持民营经济、中小微企业的重要手段。《措施》明确,加大对“两重”“两新”的担保增信支持,纳入“楚设担”融资白名单的中小微制造企业,在指定的期限内实施生产设备的购置、更新、改造,通过融资担保机构提供征信服务后,在银行获得融资贷款的都可以享受优惠的费率补贴,担保费率由过去的1%下降到不超过0.2%。
《措施》还要求“强化供应链担保,围绕大宗商品、汽车、纺织、医药等供应链平台,研发链上融资担保产品,强化增信支持”,并加大数据资源资产整合及开发利用力度,激发和释放小微企业数据价值潜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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