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黄树民:以高质量跨区域税务合作 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转自:中国税务报
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黄树民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必须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坚持以开放促改革,在扩大国际合作中提升开放能力,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重庆市税务部门要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部署,认真落实税务总局要求,充分发挥跨区域税务合作机制作用,着力提升税收服务重大开放平台能级,更好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
坚持胸怀天下,更高站位把握对外开放的重大意义。开放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标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中国推动更高水平开放的脚步不会停滞。全国税务工作会议指出,既要治理一域,又要胸怀全局,切实把税务工作放到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中去谋划推进。重庆市税务部门要深刻认识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内在要求,有利于为中国式现代化厚植更强大经济基础、营造更有利国际环境、提供更坚实战略支撑,拓展中国式现代化的发展空间。要深刻认识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是推进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有利于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经济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要深刻认识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举措,有利于推动国际经济秩序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作出更大贡献。
坚持共建共享,更大范围搭建交流合作的广阔平台。重庆作为重要的物流和运营组织中心,在推动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与共建“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高效联动、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中作用重大。重庆市税务部门要树牢垂管意识,发挥垂管优势,在税务总局统筹指导下推进系统内外的协同协作,扩大和拓展交流合作范围,不断凝聚服务对外开放的工作合力。要深化跨区域合作,完善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跨区域税务合作机制,研究解决区域合作事项,共同做实做好合作项目,探索执法标准统一、服务流程统一、执法结果互认。要加强多部门协同,加强与市场监管、商务、发改、口岸物流等部门协作,建立涉税信息共享机制,为强化跨境税源管理、提升跨境服务水平提供信息支撑,构建“快速响应、共享证据、联合处理”的监管新模式,共同维护税收主权和外汇安全。要拓展国际化交流,积极参与西部陆海新通道国际合作论坛、中新金融峰会等高水平国际交流活动,挖掘国际合作资源,提升服务开放质效。
坚持惠企便民,更宽领域打造服务开放的良好环境。营商环境关系到经营主体的活力和经济发展的动力,是经营主体赖以生存发展的土壤,也是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的必然要求。重庆市税务部门要发挥服务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跨区域税务合作机制作用,努力营造办税易、沟通易、惠企易、协调易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税收环境。要推动政策投放更精准,用好“税锦囊”等国际税收知识产品,精准推送《“走出去”税收指引》、出口退税服务手册等,联合地方经济管理部门、院校机构持续开展“税企联”系列活动,营造税收助力“走出去”“引进来”双向开放的良好氛围。要推动跨境办税更便利,加快推进智慧税务建设,推广数字化电子发票,为经营主体提供“一站式”数字化、智能化、场景化服务,进一步提高对“走出去”“引进来”企业的吸引力。要推动品牌建设更多维,认真落实税务总局“税路通”品牌建设要求,聚焦经营主体跨境投资经营全周期税费服务需求,推动税费服务更加专业化、规范化、国际化,实现区域内跨境税费服务“信息通”“政策通”和“服务通”,为“税路通”品牌增光添彩。
坚持改革创新,更实举措增强国际税收的治理效能。重庆市税务部门要增强开放意识、创新意识、合作意识,把打造效能税务的理念贯穿国际税收管理始终,不断提高参与国际税收治理、服务对外开放的能力和水平。要创新征管机制,提升部分跨区域事项及重点、难点事项的管理层级,联合推进反避税调查、重大跨境税源管理等复杂事项,探索构建跨区域国际税收管理协同新机制。要创新人才培养,联合培养复合型人才,整合系统内业务专家、区域内高等院校等力量,积极参与地方重大外事活动,培养储备一批具备国际视野、外语突出、业务精湛、能参与各类外事活动的专业人才。要创新数据运用,推进跨区域税费数据信息共享,联合开展非居民企业税收经济分析,研提优化国际税收政策、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建议,为党政领导决策、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贡献税务智慧。
本文刊发于《中国税务报》2024年11月13日A1、A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