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同意《宁波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2024-11-13 17:34:16 - 财联社APP
转自:财联社
【国务院同意《宁波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财联社11月13日电,国务院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宁波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到2035年,宁波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210.18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186.54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428.50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2916.62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1681.25平方千米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上级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低于31%;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26.4亿立方米;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严格无居民海岛管理。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地震等风险控制线以及绿地系统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等安全保障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