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有瑕疵,业主可否拒绝支付物业费?物业能以停水停电方式催讨吗

2023-12-13 19:45:21 - 媒体滚动

转自:上观新闻

物业服务有瑕疵,业主可否拒绝支付物业费?物业能以停水停电方式催讨吗

近期,有读者询问,小区物业提供的服务质量差,自己想不付或者少付物业费,可以吗?

业主作为物业服务合同的当事人,享受和承担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由此产生了不少与物业服务提供及物业费支付相关的法律问题。针对这方面问题,记者咨询了法律界人士,给出专业解答。

问:物业服务有瑕疵,业主可以拒绝或减少支付物业费吗?

答:依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小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服务,业主能否以此为由拒绝支付或者减少支付物业费,还应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由于物业服务企业是对整个物业服务区的多个方面提供物业服务,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物业服务仅仅是在某方面存在轻微瑕疵,则业主可以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提高服务质量,但一般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支付或减少支付物业费;如果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物业服务在某方面存在重大瑕疵,则业主不仅可以通过业主委员会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整改,还可以要求减少支付相应的物业费,但鉴于物业服务企业通常在其他方面也提供了物业服务,此情形下如果业主主张拒绝支付全部物业费往往依据不足。

问:房屋长期空关无人居住,可以不付物业费吗?

答:支付物业费不仅仅是业主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义务,也是业主基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支付分摊费用的法定义务,故业主以共有部分维护管理与其无关,或者房屋长期空置不需要物业服务等主张拒绝支付物业费的理由不能成立。

问:如果房屋租给他人,物业费该由谁支付?

答:业主是物业服务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实际享有者和承担者,应当依据合同约定支付物业费。

如果业主与承租人或其他物业使用人约定,物业费由物业使用人支付,则物业使用人负有支付物业费的义务。但如果物业使用人实际未按约定支付物业费,在未经物业服务企业同意或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由物业使用人支付的情况下,业主作为物业服务合同相对方仍然负有支付物业费的义务。

问:业主逾期未支付物业费,物业公司可以停水停电催收吗?

答:业主未能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首先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在合理期限届满而业主仍然未按约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途径向业主主张欠付物业费。

但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以停止提供电、水、热、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不是上述公共服务的提供者,也不是上述供用合同的当事人,其无权利用管理职权上的便利切断业主的上述资源的供应。如物业服务企业超出其管理职权,滥用停水、停电等措施造成业主损害,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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