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A股代码:600015A股简称:华夏银行编号:2024一48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或“本行”)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2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12月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9人,实际出席监事9人,有效表决票9票。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郭鹏监事会主席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郭鹏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2024年12月12日起,至本行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郭鹏,男,1976年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政工师、工程师。曾任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组织干部处处长、人力资源部部长;北京市密云县政府副县长(副局级),北京市密云区政府副区长;北京市石景山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北京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委员会派出北京冬奥组委监察专员,二级高级监察官。现任华夏银行党委副书记、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第九届监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第九届监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提名委员会成员包括张宏女士(任主任委员)、郭鹏先生、邓康先生、程新生先生。
监督委员会成员包括赵锡军先生(任主任委员)、马兵先生、郭田勇先生、徐新明先生、王胜春先生。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0015证券简称:华夏银行公告编号:2024-46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12月1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2号华夏银行大厦二层多功能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李民吉董事长主持召开会议。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5人,出席11人,朱敏董事、马晓燕董事、关继发董事及吕文栋独立董事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9人,出席8人,丁召华监事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3、公司董事会秘书宋继清先生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4、公司董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出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华夏银行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公司2024年上半年末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205.15亿元,按总股本15,914,928,468股为基数,每10股现金分红1.00元(含税),分配现金股利15.91亿元(含税)。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为1,189.24亿元。
2、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选举邹立宾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2议案名称:选举才智伟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3议案名称:选举张传良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4议案名称:选举吕晨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5议案名称:选举段远刚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6议案名称:选举马金钊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7议案名称:选举李民吉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8议案名称:选举瞿纲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09议案名称:选举杨伟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0议案名称:选举刘瑞嘉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11议案名称:选举宋继清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张传良先生、吕晨先生、段远刚先生、马金钊先生、杨伟先生、刘瑞嘉先生的董事任职资格尚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任期自监管机构核准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邹立宾先生、才智伟先生、李民吉先生、瞿纲先生、宋继清先生为连任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3、议案名称:关于选举第九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外部监事的议案
3.01议案名称:选举邓康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2议案名称:选举马兵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3议案名称:选举赵锡军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外部监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4议案名称:选举郭田勇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外部监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5议案名称:选举张宏女士为第九届监事会外部监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06议案名称:选举程新生先生为第九届监事会外部监事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第九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和外部监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至第九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时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本公司章程,外部监事在本公司累计任职不得超过六年。
4、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5.00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祝小芳女士、彭龙运先生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尚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任期自监管机构核准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丁益女士、赵红女士、郭庆旺先生、宫志强先生、陈胜华先生为连任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同时根据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本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在本公司累计任职不得超过六年。
(三)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四)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注:上述第5项议案涉及百分比例为中小股东相关投票数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4均已获得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过半数表决通过;议案2、3的每项子议案,均已获得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股份的过半数表决通过;议案5每项子议案涉及的相关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当选。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
律师:邢冬梅、程静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及其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3日
A股代码:600015A股简称:华夏银行编号:2024一47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或“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12月12日在北京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4年12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到董事10人,有效表决票10票。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行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李民吉董事长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李民吉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2024年12月12日起,至本行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李民吉,男,1965年1月出生,正高级经济师。中国人民大学财政学专业研究生毕业、经济学硕士,华中科技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管理学博士。曾任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常务副总经理;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兼任中国信托业协会副会长,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理事会理事。现任第十四届全国政协委员,中共北京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委员,北京市第十四届政协委员,华夏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执行董事。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选举邹立宾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其任职资格尚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任期自核准之日起,至本行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邹立宾,男,1967年9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会计师。曾任首钢国贸部马来西亚处、海外总部合资处、海外总部国贸部合资处、经贸部外经处业务员,实业发展部合资联营管理处专业员;首钢总公司资本运营部上市公司管理处处长助理、副处长;首钢总公司资本运营部部长助理、副部长,投资管理部部长,计财部部长,经营财务部部长。现任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经营财务部部长。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战略与资本管理委员会成员包括李民吉先生(任主任委员)、邹立宾先生、瞿纲先生、杨伟先生、丁益女士、赵红女士、郭庆旺先生。
风险合规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成员包括瞿纲先生(任主任委员)、刘瑞嘉先生、宋继清先生、才智伟先生、赵红女士、郭庆旺先生、宫志强先生、彭龙运先生。
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成员包括宫志强先生(任主任委员)、丁益女士、赵红女士、郭庆旺先生、陈胜华先生、祝小芳女士、彭龙运先生。
审计委员会成员包括陈胜华先生(任主任委员)、段远刚先生、马金钊先生、丁益女士、祝小芳女士。
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成员包括彭龙运先生(任主任委员)、张传良先生、吕晨先生、宫志强先生、陈胜华先生、祝小芳女士。
杨伟先生、刘瑞嘉先生、张传良先生、吕晨先生、段远刚先生、马金钊先生、祝小芳女士、彭龙运先生自其董事任职资格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之日起履职;宫志强先生暂代履行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相关职责至彭龙运先生就任。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行长的议案》,同意聘任瞿纲先生为本行行长,任期自2024年12月12日起,至本行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瞿纲董事回避表决。
瞿纲,男,1974年11月出生,硕士研究生,正高级经济师。曾任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北京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北京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华夏银行党委常委。现任华夏银行党委副书记、执行董事、行长。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副行长的议案》。
1.同意聘任杨伟先生为本行副行长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杨伟,男,1966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工程师。曾任华夏银行资产保全部副总经理,华夏银行西安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华夏银行昆明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兼玉溪支行党总支书记、行长,华夏银行昆明分行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行长,华夏银行北京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华夏银行广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现任华夏银行党委常委、副行长、财务负责人。
2.同意聘任刘瑞嘉先生为本行副行长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刘瑞嘉,男,1966年10月出生,大学本科,经济师。曾任华夏银行无锡支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华夏银行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培训中心主任,华夏银行苏州分行党委委员、苏州信用风险管理部首席信用风险官,华夏银行苏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华夏银行金融市场部总经理,华夏银行党委委员、首席审批官。现任华夏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
3.同意聘任高波女士为本行副行长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高波,女,1970年7月出生,大学本科,高级经济师、会计师。曾任华夏银行长沙分行党委委员、郴州分行行长,华夏银行武汉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华夏银行绍兴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华夏银行个人业务部总经理,华夏银行个人业务部总经理兼财富管理与私人银行部总经理。现任华夏银行副行长。
4.同意聘任韩建红先生为本行副行长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韩建红,男,1969年9月出生,大学本科,经济师。曾任华夏银行杭州分行党委委员、湖州分行行长,华夏银行温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华夏银行南京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现任华夏银行副行长。
5.同意聘任唐一鸣先生为本行副行长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唐一鸣,男,1979年12月出生,硕士学位。曾任北京银行研究发展部(创新办公室)总经理,北京银行通州管理部党总支书记、总经理,北京银行京南管理部党总支书记、常务副总经理,北京银行南昌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北京银行北京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现任华夏银行副行长。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2024年12月12日起,至本行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同意聘任杨伟先生为本行财务负责人,任期自2024年12月12日起,至本行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杨伟,男,1966年1月出生,大学本科,工程师。曾任华夏银行资产保全部副总经理,华夏银行西安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华夏银行昆明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兼玉溪支行党总支书记、行长,华夏银行昆明分行党委副书记、党委书记、行长,华夏银行北京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华夏银行广州分行党委书记、行长。现任华夏银行党委常委、副行长、财务负责人。
七、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宋继清先生为本行董事会秘书,任期自2024年12月12日起,至本行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宋继清董事回避表决。
宋继清,男,1965年1月出生,博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曾任北京市财政局副处级调研员;北京市门头沟区地税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北京市门头沟区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兼区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兼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北京市门头沟区区长助理兼区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兼区地方税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兼区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北京市门头沟区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基金财务部副主任、办公厅副主任、办公厅主任、信息研究部主任;华夏银行副首席财务官兼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华夏银行财务负责人、首席财务官兼计划财务部总经理,华夏银行财务负责人、首席财务官兼发展研究部总经理,华夏银行首席财务官兼发展研究部总经理,华夏银行营销总监兼战略发展部总经理,华夏银行营销总监兼办公室主任,华夏银行董事会秘书兼办公室主任。现任华夏银行党委委员、执行董事、董事会秘书。
八、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首席审计官的议案》,同意聘任刘春华女士为本行首席审计官并确定其薪档,任期自2024年12月12日起,至本行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刘春华,女,1970年1月出生,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曾任华夏银行监察室副主任、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华夏银行基金公司筹备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纪委副书记,华夏银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董事、首席审计官。现任华夏银行首席审计官。
九、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同意聘任吴永飞先生为本行首席信息官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吴永飞先生任期自2024年12月12日起,至本行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吴永飞,男,1965年3月出生,博士研究生,研究员、高级工程师。曾任华夏银行信息技术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华夏银行信息科技部总经理。现任华夏银行首席信息官兼核心系统建设办公室主任。
2.同意聘任杨宏先生为本行首席合规官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杨宏先生任职资格尚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任期自核准之日起,至本行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杨宏,男,1967年12月出生,硕士学位。曾任华夏银行国际业务部副总经理,华夏银行国际业务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华夏银行国际化改造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首席行政官、常务副总裁,华夏银行贵阳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华夏银行贸易金融部总经理,华夏银行信用卡中心党委书记、总裁。现任华夏银行首席合规官(待核准)。
3.同意聘任刘小莉女士为本行首席风险官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刘小莉女士任职资格尚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核准,任期自核准之日起,至本行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刘小莉,女,1973年4月出生,硕士学位,经济师。曾任华夏银行总行营业部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华夏银行北京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华夏银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华夏银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华夏银行授信审批部总经理。现任华夏银行首席风险官(待核准)。
十、审议并通过《关于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机构层级调整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行董事会提名与薪酬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委员宫志强、陈胜华认为上述议案四至议案九涉及的相关人员均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本行章程等规定的相应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并同意相关高级管理人员薪档;因可履职委员人数不足三人,议案四至议案九直接提请董事会审议。
本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委员陈胜华、丁益审议并赞成上述议案六和议案八;因可履职委员人数不足三人,议案六和议案八直接提请董事会审议。
全体独立董事对议案四至议案九发表了独立意见,并均已投赞成票。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2月13日
证券代码:600015股票简称:华夏银行编号:2024一49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职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或“本行”)于近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郭鹏先生、徐新明先生、王胜春先生为本行第九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自2024年12月12日起,至本行第九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与第九届监事会股东监事和外部监事任期相同,朱江先生不再担任本行职工监事。监事会对朱江先生在担任本行职工监事期间所展现的敬业精神和对本行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上述职工监事简历如下:
郭鹏,男,1976年2月出生,硕士研究生,高级政工师、工程师。曾任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党委常委、组织干部处处长、人力资源部部长;北京市密云县政府副县长(副局级),北京市密云区政府副区长;北京市石景山区委常委、纪委书记,区监察委员会主任;北京市纪委常委,市监察委员会派出北京冬奥组委监察专员,二级高级监察官。现任华夏银行党委副书记、监事会主席、职工监事。
徐新明,男,1969年2月出生,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曾任华夏银行南京分行稽核部总经理,南京稽核办公室经理、南京审计办公室经理,上海审计分部副主任、主任。现任华夏银行职工监事、审计部总经理。
王胜春,男,1967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会计师。曾任华夏银行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市场与操作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北京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北京分行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现任华夏银行工会副主席、群团工作部主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郭鹏先生、徐新明先生、王胜春先生均未持有本行股票;其与本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通报批评等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情形;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不存在《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本行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本行监事的情形。
特此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