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 五治并举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新的历史起点上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总动员、总部署。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关键在行动,根本在落实。黔江区人民法院将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同改革工作结合起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格局,持之以恒推动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和多元化解。
一是坚持政治统领,确保正确政治方向。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既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机关,又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机关,必须把讲政治放在首位,以依法能动履职厚植党的执政根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也是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根本保证。在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源头治理工作进程中,必须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充分发挥党委主导的核心作用,切实把党的理论优势、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的强大效能,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司法推动、法治保障”的原则,构建协同推进多元解纷机制建设。
二是坚持文化引领,突出德治感化作用。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加大对公德失范、诚信缺失等行为惩处力度,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和社会秩序。在黔江濯水古镇,矗立着一块清代石碑,碑上镌刻“天理良心”四个大字,昭示诚信待人待事的道德准则,成为当地基层社会治理重要德治抓手。黔江法院深度挖掘地方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法治元素,提炼出“做事须循天理,为人且问良心”的文化内涵,打造“天理良心调解室”特色品牌,将“天理良心”文化融入纠纷化解过程,实现“天理良心”传统文化同基层社会治理有机融合。同时,借助当地南溪号子、后河古戏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编撰《天理良心濯水人》法治戏曲和《天理良心》民谣,用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个性化普法,营造讲法、讲理、讲诚信的良好氛围。
三是坚持共建共治,主动融入治理大局。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和源头治理是城乡基层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委领导下的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方面共同努力和配合。人民法院要切实发挥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坚持将调解贯穿于矛盾纠纷化解全过程,做实人民调解先行、联合调解支撑、司法调解托底“三层调解”机制,对调解协议及时进行司法确认,确保调解协议执行效力。发挥各行业主管部门与行业调解组织在行业性矛盾纠纷化解中的主导作用,构建“一行业一法官”工作机制,强化调解业务指导职能。建立联席会议、联合调解、联合培训、联合宣传、联合奖补的“五联共建”机制,充分凝聚平安办、人民法庭、司法所、派出所等基层解纷合力,及时研判法律后果,明确纠纷化解路径。加强司法数据分析,对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趋势性问题提出司法建议。
四是坚持自治强基,激发基层善治活力。基层群众自治是社会治理方式中体现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标志,是我国最直接、最广泛、最生动的基层民主实践。在推进诉源治理过程中,必须努力让基层群众自治动起来,持续激发基层社会治理活力,从源头抓好矛盾纠纷预防和就地化解。持续推进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乡村、进社区、进网格”,充分发挥网格员熟悉社情民意的优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真正将司法服务的触角延伸到每一个村落。采取“三员合一”方式,在人民调解员、综治专干中选聘“乡贤”为便民诉讼联络员,依托其威信高、乡情熟、知民意的优势,及时发现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设立人大代表民情联络点,吸纳人大代表作为兼职调解员,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基层矛盾化解中的作用。同时,指导村居将“天理良心”等文化列入村规民约,引导群众以和为贵、诚信礼让。
五是坚持数智赋能,科技支撑提升效能。数字法院建设是更“聪明”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黔江法院深化“1+6+12”智慧法院应用体系,即全流程网上办案系统,“四易”平台、“道交”平台、“工伤智审”平台等6个网络诉讼服务平台,智能化庭审系统、执行指挥系统等12个智能化系统,实现“线上办理为主,线下办理为辅”诉讼服务格局,更好地适应社会信息化进程和法律服务需求的变化。致力于“云上共享法庭”“车载便民法庭”运用,方便群众就近“打官司”。同时,依托“141”基层智治平台和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为视频调解、远程指导和联合调度等提供了系统支持,从而实现对全区矛盾纠纷情况的汇总研判和闭环管理。
饶川(作者系黔江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