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梁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4-12-13 09:41:18 - 政府网站

转自:吕梁市人民政府

吕梁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招聘公告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强化就业优先政策,落实就业援助相关规定,加快解决我市就业困难人群,特别是困难高校毕业生的就业问题,根据人社部门就业促进有关政策及市本级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现为吕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22个单位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53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遵循“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双向选择,择优聘用。

二、招聘对象

凡具有本市户籍、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登记失业人员,且未享受过公益性岗位政策的,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到户籍地或常住地申请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一)大龄失业人员:女性年满40周岁、男性年满50周岁,国有、集体企业失业人员或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缴纳失业保险满6个月的;

(二)低保人员: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三)残疾失业人员: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四)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家庭成员均处于登记失业状态。每个零就业家庭只限一人申请认定;

(五)被征地农民:因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而导致失去全部土地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六)就业困难的退役军人:退出现役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

(七)长期失业人员:最近一次办理失业登记后连续失业2年以上的;

(八)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具有全日制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毕业1年后未就业且登记失业1年以上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农村脱贫家庭(含防返贫监测对象)的、残疾人;

(九)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三、招聘岗位

《吕梁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2)

四、招聘方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5年1月2日--1月17日

地点:吕梁市零工市场城中驿站(离石区滨河南西路与城内二巷交叉口)

咨询电话:0358—3368591

2、报名材料

(1)公益性岗位报名表两份(附件1);

(2)纸质版“山西省电子就业创业证”一份(必须有首页和“就业援助卡”字样页);

(3)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全日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4)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以上材料必须真实、有效,由工作人员对提供的资料进行现场审核,如查实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报名资格。

(二)对接

市人力资源市场按照资格审查结果确定符合招用人员的名单,推荐用人单位组织对接,按照公开公平、自主协商、双向选择的原则择优招用。

(三)公示

用人单位确定拟招用人员后,报回市人力资源市场,统一在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有异议者,经核实确有问题,取消拟招用人员资格。

(四)招用

拟招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由用人单位7日内与拟招用人员依法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并报市人力资源市场备案。

五、公益性岗位报名程序

第一步:办理《就业创业证》

有意向报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在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所在的县(市、区)人社部门,根据相关要求办理《就业创业证》(失业状态);

第二步:本人提出申请

符合条件登记失业人员,由本人到户籍所在地或常住地所在社区(行政村)提出认定就业困难人员的申请。

第三步: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经社区(行政村)调查核实、公示,街道(乡镇)复核,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核通过后,由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告知申请本人,符合条件的人员发放《山西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情况表》;

第四步:申请公益性岗位

经各县(市、区)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由本人携带相关申报材料,到指定地点申请公益性岗位报名。

六、工资待遇

公益性岗位人员工资由用人单位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待遇为每月1980元(工资随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调整而调整),并按规定为公益性岗位人员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含生育)、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单位部分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补贴,个人部分由本人承担。

七、人员管理

公益性岗位人员无编制,为全日制用工,实行合同制管理,由用工单位与招用者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招用人员按照《山西省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及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进行管理,对违反文件规定及单位规章制度的,按照有关规定依法解除合同。

八、监督检查

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本次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设立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公益性岗位人员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政策获取公益性岗位上岗资格、岗位名额的,取消其上岗资格。

监督举报电话:0358-8235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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