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爸爸糖”门店疑似跑路,律师解读加盟店涉及违约责任
12月13日,商场营业时间段,爸爸糖成都悠方购物中心店现场。图据受访者
川观新闻记者 赵泽宇 文/图
近日,有网友反映,位于成都悠方购物中心的“爸爸糖”门店暂停营业,疑似跑路。“爸爸糖”成都地区工作人员回复,由于内部问题,悠方购物中心、仁和新城等成都门店目前都无法营业,可搜索小程序或联系400官方热线直接申请退款。至于后期是否会再开业,则要看总部安排。
爸爸糖成都仁和新城购物中心店现场。
12月13日,川观新闻记者实探成都“爸爸糖”门店现场,采访涉事门店所在的成都悠方购物中心、仁和新城购物中心两大商场,经运营管理方内部确认:门店均为停止营业状态,系加盟商店,并且出现拖欠租金等违约情况。
商场方启动单方违约解除合同法律流程
悠方购物中心方面表示,目前已对卖场内“爸爸糖”门店启动单方违约解除合同的法律流程,并考虑到顾客权益,已将其门店情况在店铺门外进行物料公示提醒,现场辅助登记消费者充值金额、协助联系门店经营者追款。
爸爸糖成都仁和新城购物中心店现场。
当天上午11时,记者在位于成都高新区的仁和新城B1层“爸爸糖”门店前看到,门店尚未撤场,店内设施设备尚在,店内灯光关闭,没有工作人员在场,商场方已在门前设置物料公示门店情况,对消费者进行提醒。
“这家店2018年就开业了,算是附近的一家老店。”据家住仁和春天国际花园的市民张女士反映,“门店开在地铁口进入仁和新城购物中心的必经之路上,铺位很好,吐司面包等单品一直很受欢迎。”
爸爸糖成都仁和新城购物中心店现场。
据了解,“爸爸糖”所属江苏爸爸糖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是于2015年创立的吐司面包品牌,截至2023年底,爸爸糖已在全国182座城市开出超500家吐司面包店。
律师解读:商家无力支付租金“跑路”构成违约
商家“跑路”,购买了“预付卡”的消费者怎么办?能否要求“跑路”商家的品牌方(即总店)承担退费责任?
就此,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茜律师在和记者交流时表示,商家预收费用后卷款“跑路”,表明已不能继续有效履行其合同义务,可认定为构成违约。购买了预付卡的消费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经营者应退还未履行合同义务部分的款项。
根据国务院《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总店与加盟店之间是商业特许经营的经营模式,也是经营资源转让的合同关系,这种经营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一般来说,总店和加盟店之间、加盟店与加盟店之间属于独立的民事主体,各民事主体不存在法定的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形。因此,总部是否需要替“跑路”的加盟店向购买了“预付卡”的消费者退款,需要根据事前总店和加盟店之间的约定和承诺,以及办卡主体和资金流向等因素确定。如果总店和加盟店之间互相介入预付卡服务合同的实际履行,那么二者需共同承担退费责任。
“爸爸糖”成都仁和新城购物中心店,陈列橱窗上展示有相关消费储值介绍。
作为商铺承租方,成都“爸爸糖”跑路门店是否与商场存在违约等问题?吴茜律师解读说,商铺承租方在租期届满前,因经营不善出现亏损,无力支付租金而关店跑路,构成违约。商场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要求承租方支付租金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商场商铺承租人与消费者之间发生的纠纷,消费者能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规定,要求购物商场与承租方共同承担责任?针对网友这一关心的问题,吴茜分析认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有明确的适用范围,即只有在展销会结束后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经营者下落不明,消费者找不到合同相对人的情况下,才能要求主办方和出租者承担责任。
如果消费者是直接与商户签订合同,商户直接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购物商场只是作为商铺出租方向商户收取租金,没有参与商铺的经营管理,那么商场商铺承租人如果因经营不善等原因倒闭、歇业甚至“跑路”的情况下,商场作为商铺出租人不承担退费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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