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独立储能、绿电交易等!冀北电网电力交易方案出台

2024-12-13 21:05:15 - 新浪财经头条

来源:环球零碳

涉及独立储能、绿电交易等!冀北电网电力交易方案出台

涉及独立储能、绿电交易等!冀北电网电力交易方案出台

涉及独立储能、绿电交易等!冀北电网电力交易方案出台

涉及独立储能、绿电交易等!冀北电网电力交易方案出台

涉及独立储能、绿电交易等!冀北电网电力交易方案出台

近期,各省电力交易方案陆续出台,2025年市场化进程或加速,电价机制重视发电侧合理收益。

12月6日,湖北省能源局发布《湖北省2025年电力中长期交易实施方案》,指出110千伏及以上新能源场站须直接参与中长期及现货交易。

12月11日,陕西发改委发布《关于2025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大力支持可再生能源、新型主体发展。鼓励分布式新能源上网电量自愿参与电力市场交易,扩大绿色电力供给。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加快推动10千伏及以上的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电力市场,鼓励支持其他用户进入市场。

12月11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冀北电网2025年电力中长期交易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在河北省,南部的石家庄、邯郸、保定、沧州、邢台、衡水六市及雄安新区由“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来运营,北部的廊坊、唐山、秦皇岛、承德和张家口五市由“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来运营。

《方案》指出,在交易时序上,先组织直接交易用户与冀北新能源电厂区内年度绿电交易,再组织直接交易用户与区外电厂(含区外新能源发电企业)、冀北调管220千伏及以下火电厂、区内华北调管火电厂交易。纳入国家可再生能源补贴的新能源项目,参与绿电交易前需提交自愿放弃补贴说明,其绿电交易结算电量不再享受补贴。绿电交易按照《北京电力交易中心绿色电力交易实施细则(2024年修订稿)》(京电交市〔2024〕59号)相关规则实施。

《方案》指出,10千伏及以上工商业用户原则上要直接参与市场交易,鼓励其他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暂无法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用户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根据预测,冀北电网2025年电力中长期直接交易电量规模暂定为830亿千瓦时。

《方案》明确,独立储能项目参与中长期电能量交易、容量租赁交易前,需满足《电力市场注册基本规则》(国能发监管规〔2024〕76号)、《冀北电网独立储能参与市场化调度运行与中长期交易方案(试行)》(冀发改运行〔2024〕1039号)要求,取得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或高压供用电合同,在电力交易平台完成市场注册。分布式电源、虚拟电厂(含负荷聚合商)等新型市场主体按照河北省发改委相关要求参与市场。

《方案》明确,独立储能可自愿参与年度、月度、月内等中长期电能量交易。独立储能在放电时段按发电企业身份参与火电交易,在充电时段按电力用户身份参与火电、绿电交易。在同一时段只能以发电企业或电力用户一种身份参与交易。独立储能作为发电企业身份参与交易时,按交易平台注册的项目期次参与交易;作为电力用户身份参与交易时,将同一独立储能下的全部用电单元统一打包参与交易。

独立储能容量租赁交易组织方面,独立储能自建成并网,完成市场成员注册后,即可开展容量租赁,最大可出租年限暂定为15年。可出租容量为装机容量,暂不考虑容量衰减。独立储能增容后,不改变其整体可租赁年限,相应增加其可租赁容量。独立储能为售方,需配建储能的新能源企业为购方。独立储能容量租赁交易单位为兆瓦,最小量纲为0.1兆瓦,充(放)电时长不低于新能源电站需配建储能要求。

原则上容量租赁交易根据需要按月开展。新能源企业租赁储能容量期最低应至当年年底。原则上全年租赁容量和价格保持一致。独立储能每次达成容量租赁交易后,相应扣减其可出租容量,直至将其额定装机容量全部扣除。独立储能参与容量租赁交易,2025年交易价格上、下限暂定400、200元/千瓦·年。交易合同价格经购售双方协商一致后,每年可修改一次。

《方案》指出,新能源企业年度分月、月度交易上限,暂按前三年(2021-2023年)分地市当月平均利用小时的50%确定(平价新能源项目按70%确定),配建调相机的项目交易上限按1.3倍执行。绿电交易电量、新能源外送交易均在交易上限以内开展。根据新能源发电和交易开展情况适时调整交易上限。

稍早之前的12月3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冀北电网分布式光伏参与电力市场工作方案的通知》,通知指出,试点期间,接入10千伏及以上电压等级的分布式光伏,暂按上网电量的20%参与绿电市场,鼓励采用聚合方式参与交易。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仅代表作者本人的观点或立场,不代表新浪财经头条的观点或立场。如因作品内容、版权或其他问题需要与新浪财经头条联系的,请于上述内容发布后的30天内进行。

今日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