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巡查实施办法(试行)》印发

2024-03-13 14:24:06 - 中国质量新闻网

转自: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芜湖市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巡查实施办法(试行)》印发

各县市区住建局(住交局),江北新区规建部、经开区规建局、高新区规建部、三山经开区城建局,市建管处、质监站、轨道(隧道)质安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控双重预防制度落实,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局制定了《芜湖市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巡查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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