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发布|长春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全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024-03-13 11:16:00 - 媒体滚动

转自:中国吉林网

权威发布|长春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全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13日,长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2024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新闻发布会。中国吉林网获悉, 2024年,长春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立足工作职能,围绕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活力,全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守牢消费市场安全底线

长春市食品安全工作连续4年被省食安办考核评为A类。开展食品专项整治行动,排查风险隐患939个。开展餐饮服务单位环境卫生“大扫除”行动,整改问题4229个。落实“一对一”监管责任要求,累计检查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和使用单位5.6万户次,整改违规行为347件。开展特种设备专项整治,推动解决214台“三无”住宅电梯安全隐患。

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效能

开展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培育放心消费示范单位529家,认定命名食品生产领域市级放心工厂11家。12315平台接收各类信息共24.58万件,全部投诉举报信息第一时间接收、第一时间依法依规处理,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914万余元。推进消费纠纷源头治理,在线消费纠纷解决企业增至1.18万户。成立市、区两级解决群众不满意事项办公室,解决群众不满意事项12613项。

营造公平有序市场秩序

开展雷霆、铁拳等专项行动,查办食品、质量、知识产权等领域案件939件。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专项执法,查办案件557件。开展市场流通领域整治,立案查办“三品一特”违法案件1212件。推行包容审慎柔性执法,办理不予处罚、“首违不罚”等案件1928件,减免金额1893万余元。

2024年,市场监管局将继续立足工作职能,围绕提振消费信心、激发消费活力,全力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突出抓好“三品一特一价”监管。

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加大对白酒、肉制品、食用植物油等重点食品的专项整治力度,对大型商场超市、风险等级较高的食品销售主体、农批市场、农村食品经营者的检查力度,对群体性聚餐、网络销量排名靠前餐饮单位的监管力度,确保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在药品安全监管方面。紧盯网络销售药品、医疗器械等焦点、风险点问题,开展集中治理。加强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的督导检查,维护公众用药安全。在产品质量监管方面。加大对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及容器、燃气具、电动自行车等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严禁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方面。重点对机动车辆使用的车用气瓶进行整治,严把充装环节安全关。在价格监管方面。加强重点民生商品和大宗商品价格监管,严厉查处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乱涨价、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

接续开展“三攻坚、一清理”行动。

在整治销售过期食品方面。强化城乡结合部、农村等重点区域和小食杂店等重点场所的监督检查,引导经营者规范销售行为。在餐饮服务单位环境整洁方面。建立“一年三扫”保洁制度,每年春节、“五一”、“十一”定期开展厨房“大扫除”活动。与市政数局、联通公司合作,推动全市餐饮服务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在提升电梯维保满意度方面。加强住宅电梯维保信息公示,及时调查处置市民反映的电梯安全问题。在食品经营类行政许可清理方面。筛选、“清洗”存量数据,建立拟清理数据库,优化注销流程,为申请人主动注销提供便利。

推动构建投诉举报协同处理机制。

坚持以消费者为中心,畅通消费维权渠道,按照“一个口进、一个口出”原则,将省长信箱、市长信箱、12345市长公开电话、12315投诉举报热线、互联网平台等各类涉及市场监管职责的投诉举报及诉求信息,指定部门统一管理,优化维权流程,提高维权效能。强化落实经营者消费维权主体责任,大力发展在线消费纠纷解决企业(ODR企业),在市场监管部门介入前,通过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实现经营者与消费者的沟通互动,在线处理投诉、解决纠纷,发挥企业自身优势,为消费者提供更加有效、便捷的维权服务。以《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信息公示暂行规则》为依据,积极开展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工作,完善消费领域信用体系。

推进放心消费创建提质增效。

依托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大培育放心消费示范单位,年底前,全市新增200家以上。加大宣传引导力度,督导相关经营主体制定完善线下无理由退货和先行赔付制度,并严格履约践诺。

中国吉林网吉刻APP记者王昕文/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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