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川成功调解一起涉及三地的网络消费纠纷

2024-03-13 17:02:39 - 媒体滚动

转自:中国市场监管新闻网

“历时近一个半月,在我局执法人员的耐心劝导下,被诉人最终于2月29日同意赔偿消费者280元。”3月1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陆川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该局最近成功调解了一起涉及陕贵桂三地的网上消费纠纷。

据该负责人介绍,1月下旬,陆川县市场监管局收到来自贵州省独山县市场监管局的一份关于消费者维权投诉线索移送函。来信称:该局近期收到全国12315投诉举报平台转来的一起投诉,来自陕西省西安市的消费者魏某表示,其在某电商平台上购买肉丸,收到产品后当天吃了一部分,晚上出现腹泻症状,第二天发现该产品属于“三无”产品,随即发起投诉并要求赔偿。根据消费者魏某提供的商家信息,独山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核查,发现被诉人姚某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场所无人经营,也找不到相关开展经营活动的迹象。经联系被诉人姚某得知,其仅在抖音平台开展经营活动。经查询,姚某在贵州省独山县办理营业执照时,使用的身份证表明其为广西玉林市陆川县沙坡镇人,故将该起投诉移交陆川县市场监管局办理。

陆川县市场监管局收到投诉移交线索后,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联系被诉人姚某。姚某在电话中听到相关情况说明后表示,自己目前在广东,他只是代理商品而不是实际厂家,并迅速挂断了执法人员的电话。

陆川成功调解一起涉及三地的网络消费纠纷

在近一个半月时间里,陆川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多次通过电话和微信与姚某沟通,向对方宣讲法律法规、诚信经营、社会公德等,并积极为姚某提供法律援助,帮助其注销在贵州省独山县办理的营业执照。最终,姚某同意赔偿消费者魏某购买产品费用及医药费用共计280元,魏某对此赔偿结果表示满意。至此,这起涉及陕贵桂三地的网上消费纠纷圆满解决。

作者|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 孔国俊 通讯员 谢韩 黄缨茹

编辑|杨丽

审核|沈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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