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物体打击事故中负有责任 中铁四局等相关单位多人被建议处分

2024-03-13 17:00:19 -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李静)近日,天津市滨海新区应急管理局公布了《滨海新区保税区天津市轨道交通Z2线一期PPP项目2标区间变电所“6·13”一般物体打击事故调查报告》。事故调查组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迟报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23年6月13日,在位于滨海新区空港经济区西四道与保税路交口的天津市轨道交通Z2线一期(滨海机场站~北塘站)PPP项目2标段区间变电所(以下简称:地铁区间变电所)施工基坑内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2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不含事故罚款)约330万元。

​在物体打击事故中负有责任 中铁四局等相关单位多人被建议处分

报告显示,该项目建设单位为中铁滨海(天津)轨道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区间变电站施工单位为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甘肃铁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土方开挖单位为天津星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单位为阜阳市富迈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据悉,该项目是由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三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北京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14个单位组成联合体,承接天津市轨道交通Z2线一期(滨海机场站~北塘站)PPP项目施工总承包项目。

针对有关责任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报告指出,阜阳市富迈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存在违章作业、教育培训流于形式、安全告知缺项、隐患排查缺失、安全管理缺失的问题。天津星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项目管理人员缺位、未设置安全警戒标识、现场安全管理缺失、安全检查缺失、隐患排查缺失的问题。甘肃铁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未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中铁四局集团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执行不力,对分包单位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未及时督促整改。

对此,事故调查组建议给予中铁四局集团公司2标段项目6人记过警告处分;中铁四局集团公2标段项目经理渠某发生事故后未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事故,属于迟报,建议对其处以2022年年收入60%的罚款,即4.44万元。建议给予甘肃铁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标段项目相关人员记过警告处分。

另外,报告显示,建议给予阜阳市富迈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天津星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甘肃铁科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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