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4-13 01:51:38 - 证券日报之声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3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上午9点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2年4月10日以电子或书面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际到会董事8名。会议由董事长高献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1,015.78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提名邵仁志先生、陈春林先生、蒋心蕊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止。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提名邵仁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提名陈春林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提名蒋心蕊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指定人员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等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1)

表决情况: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3日

邵仁志先生:中国国籍,1968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21年至今担任南钢副总裁、首席投资官。现任柏中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金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金宇智能检测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瓴荣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春林先生:中国国籍,1968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会计师,经济师。曾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科长,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易居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上海金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上海复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CFO,复星财富管理集团CFO,复星集团副CFO兼复星能源环境及智能装备集团CFO、资源集团CFO,南京钢联、南钢联合监事。现任南钢股份董事,南京钢联、南钢联合副总裁兼总会计师。

蒋心蕊女士:中国国籍,1988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复星集团投资董事总经理,弘毅投资副总裁。2021年10月至今担任万盛股份副总裁。

股票代码:603010         股票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4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上午11点以现场加通讯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2年4月10日以电子或书面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岚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及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5)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监事侯选人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提名姚媛女士、吴斐先生(简历附后)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至本届监事会届满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两名监事候选人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中已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1、提名姚媛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  0  票,弃权  0  票。

2、提名吴斐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13日

姚媛女士:中国国籍,1984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20年至今担任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副总裁。另现任复星集团总裁高级助理,联席首席人力资源官,国际联席CEO轮值人力资源特别助理,智能制造与大宗产业运营委员会CHO、秘书长。

吴斐先生:中国国籍,1984年9月出生,硕士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金东纸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主管,哈尔滨电机厂(镇江)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党委组织部部长、法律事务部部长、工会副主席等职,2014年8月加入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历任风险控制部副部长、 联席部长,现担任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风险控制部联席部长。

证券代码: 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7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暨补选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高峰先生、郑永祥先生的辞职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辞职情况

鉴于公司股东结构已发生变更,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

高峰先生辞去董事、副董事长职务,同时辞去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郑永祥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同时辞去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人员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高峰先生、郑永祥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其辞任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董事会对高峰先生、郑永祥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职的工作及对公司经营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董事补选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由公司控股股东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提名,拟推荐邵仁志先生、陈春林先生、蒋心蕊女士(简历附后)为董事候选人。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止。

以上候选人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其进行资格审查,认为:被提名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任职资格合法,符合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条件,未发现有《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同意将以上候选人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独立董事认为:

1、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和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经对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进行全面了解,认为公司董事候选人具备履行董事职责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禁止任职的情形,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3、同意提名邵仁志先生、陈春林先生、蒋心蕊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4、同意将上述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专门委员会补选情况

鉴于高峰先生辞去董事、副董事长职务,同时辞去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郑永祥先生辞去董事职务,同时辞去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将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董事之后,启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补选程序,公司将按照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3日

董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邵仁志先生:中国国籍,1968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21年至今担任南钢副总裁、首席投资官。现任柏中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南京金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金宇智能检测系统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瓴荣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

陈春林先生:中国国籍,1968年1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会计师,经济师。曾任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科长,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易居中国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上海金岳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上海复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CFO,复星财富管理集团CFO,复星集团副CFO兼复星能源环境及智能装备集团CFO、资源集团CFO,南京钢联、南钢联合监事。现任南钢股份董事,南京钢联、南钢联合副总裁兼总会计师。

蒋心蕊女士:中国国籍,1988年5月出生,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复星集团投资董事总经理,弘毅投资副总裁。2021年10月至今担任万盛股份副总裁。

证券代码: 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8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辞职暨补选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监事张岚女士、陶光撑先生、周恭喜先生的辞职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监事辞职情况

鉴于公司股东结构已发生变更,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

股东监事张岚女士辞去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任职;股东监事陶光撑先生辞去监事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任职;职工监事周恭喜先生辞去监事职务,辞职后仍在公司任职。

上述人员的辞职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根据《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其辞职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新任监事之日起生效,在此期间,上述人员将继续履行相应职责。

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张岚女士、陶光撑先生、周恭喜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职务期间的勤勉尽责及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监事补选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经控股股东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提名,拟推荐姚媛女士、吴斐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监事候选人。任期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止。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13日

监事候选人简历如下:

姚媛女士:中国国籍,1984年10月出生,本科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20年至今担任南京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南京南钢钢铁联合有限公司副总裁。另现任复星集团总裁高级助理,联席首席人力资源官,国际联席CEO轮值人力资源特别助理,智能制造与大宗产业运营委员会CHO、秘书长。

吴斐先生:中国国籍,1984年9月出生,硕士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历任金东纸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法务主管,哈尔滨电机厂(镇江)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党委组织部部长、法律事务部部长、工会副主席等职,2014年8月加入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历任风险控制部副部长、 联席部长,现担任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风险控制部联席部长。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9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鉴于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非公开发行股份登记相关工作,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已变更为公司控股股东,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障公司有效决策,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张岚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张岚女士将与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至第四届监事会届满止。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13日

附: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张岚女士简历:1981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性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至今就职于本公司,现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总裁助理、人力资源中心总经理、企管中心总经理、山东万盛监事。

证券代码:603010         证券简称:万盛股份         公告编号:2022-026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金额: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 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

● 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00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04,305,939股,发行价格为14.3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92,617,987.09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17,361,767.01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75,256,220.08元。

上述募集资金于2022年3月38日全部到位,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实行专户管理。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3月28日验资报告》(XYZH/2022HZAA10085)。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根据《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四次修订稿)》,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9,261.8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二、 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收益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协定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以及大额可转让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四)实施方式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归本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 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产品属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程序,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现金管理产品的购买事宜,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原则筛选投资对象,主要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的发行主体所发行的产品。

3、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保全措施,控制风险。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过程中,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对现金管理的规模及投资品种在审批额度内进行调整。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周转需要及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同时,通过对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在近十二个月内未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前提下进行的,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在授权范围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审核,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该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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