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牢智慧监管牛鼻子!上饶出台江西首个地市级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文件

2022-04-13 15:57:00 - 媒体滚动

日前,江西省上饶市出台《上饶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和《上饶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第三方运维考核办法(试行)》,为有效助力生态环境智慧监管、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有力保障。

据了解,《上饶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试行)》是江西首个地市级的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文件,从职责分工、安装联网、运行管理、数据运用以及违法认定等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为上饶市270余家自动监控企业和40余家运维机构的监督管理制定统一标准。

“国家和省里都有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的相关办法,我们上饶市是在这个基础上进行细化,让在线监控监管更具操作性。”上饶市监控中心负责人邱佛勇介绍到

《办法》首次明确了备案时间要求,要求排污单位在自动监测设备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相关材料交属地生态环境局备案,并将应安装在线监控企业类型和违法认定做出更加详细的规定。

《办法》强调,有自动监测设备超过规定期限未组织验收或验收不通过的、分析仪器数据与数采仪数据偏差大于1%或数采仪数据与污染源监控平台数据偏差大于1%的、任意连续90日内,自动监测数据有效传输率低于95%等行为的,认定为未保证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有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的、违反技术规范,通过稀释、吸附、吸收、过滤等方式处理自动监控样品等行为的,认定为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或大气污染物;还明确了未按照规定安装水或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水或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未按规定与生态环境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等认定的具体情节,是江西省唯一明确违法认定标准的市级办法。

根据《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第三方运维考核办法(试行)》,上饶市对所有安装了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并与市污染源监控平台联网的排污企业采取百分制方法进行运维考核,对连续三个考核周期认定为不合格的运维单位,给予红色警告,并列入上饶运维市场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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