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武汉调整公积金贷款信用审核标准 符合四种情形之一将不予受理贷款申请

2022-04-13 16:41:52 - 财经网

财经网讯4月13日,财经网从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了解到,该部门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信用审核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明确,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及其配偶(以下简称借款人及配偶)存在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况,以及个人信用报告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公积金贷款申请将不予受理。

一是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存在“呆账、欠费、欠税、资产处置、行政处罚、账户冻结、保证人代偿”和“强制执行记录”等情形的;二是贷款、贷记卡逾期所欠款项尚未还清的;三是贷款(国家助学贷款除外)、贷记卡、准贷记卡最近24个月还款记录显示,连续逾期(透支)达到3期及以上或累计逾期(透支)次数达到6次及以上的;四是贷款(国家助学贷款除外)、贷记卡、准贷记卡最近60个月还款记录显示,累计逾期(透支)次数达到12次及以上的。

同时,依据武汉市住房公积金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被评定为B级和C级的借款人及配偶,其公积金贷款申请不予受理。

此外,借款人及其配偶的个人信用报告显示有逾期记录,但未达到前述规定条件的,借款人及配偶在补充提供逾期情况说明,并签署按时偿还公积金贷款的书面承诺等贷款资料后,公积金贷款业务经办银行可受理其贷款申请。

新政|武汉调整公积金贷款信用审核标准 符合四种情形之一将不予受理贷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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