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居国外无法回国起诉离婚?四川首例跨国网上立案完成

2022-04-13 20:11:07 - 封面新闻

长居国外无法回国起诉离婚?四川首例跨国网上立案完成

法官跨国连线当事人和代理人进行视频代理见证

乐潮蓉颜婍封面新闻记者钟晓璐实习生钟坤靓

4月12日,成都金牛法院受理了一起来自澳大利亚的跨国网上立案申请,系四川省首例。

长期居住于澳大利亚的中国籍公民赵女士,于2012年9月与余某在国内登记结婚。婚后二人因感情转淡,赵女士要求离婚,但因自己长居于澳大利亚,加之疫情防控等原因,无法回国处理起诉离婚事宜,因此,赵女士委托国内律师代理立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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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立案程序

立案审核人员在审查材料时发现,立案材料缺少委托手续,按照最高法院《关于为跨境诉讼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服务的若干规定》,法院可通过跨境网上立案功能开展视频代理见证。本着便利当事人的原则,立案审查人员告知其可选择跨境网上立案的视频代理见证功能实现跨境网上立案。

长居国外无法回国起诉离婚?四川首例跨国网上立案完成

网上立案程序

因属首例跨国网上立案,当事人及受委托律师对视频见证流程不熟悉,立案工作人员通过电话指导诉讼当事人、受委托律师通过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小程序进行实名认证、身份核验,并对该案受委托律师发起的立案申请进行视频代理见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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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立案程序

在法官的视频见证和引导下,当事人、受委托律师签署有关委托代理文件。最后,立案庭对跨境诉讼当事人填写的立案信息、提交的起诉状、身份证明及证据材料等信息进行审查,予以立案。至此全省首例跨国网上立案顺利完成。

跨境立案小知识

2021年2月3日,最高法院发布了《关于为跨境诉讼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服务的若干规定》,推进跨境网上立案工作,依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平台为跨境诉讼当事人提供网上立案服务。这是人民法院网上立案实现跨域立案后的又一次升级。

跨境立案服务对象主要包括:外国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经常居所地位于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的我国内地公民以及在国外或者港澳台地区登记注册的企业和组织。

跨境诉讼当事人可以通过手机微信小程序登录“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向管辖法院提交立案申请及相关材料,法院审核材料后认为符合登记立案条件的,则依法予以受理。

(图片由金牛法院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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