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拟办理质押担保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600219证券简称:南山铝业公告编号:临2023-013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拟办理
质押担保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南山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山集团”)持有公司股份2,584,593,2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07%,一致行动人怡力电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力电业”)持有公司股份总数为2,581,044,59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的22.04%。
●南山集团拟质押其持有的不超过1,120,000,000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9.57%,占南山集团所持公司股份的43.33%,用于对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和本次可交换债券本息偿付提供担保。
●待本次质押登记办理完成后,南山集团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1,542,438,2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17%,占南山集团所持公司股份的59.68%。
●本次可交换债券换股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南山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变动超过5%,本次可交换债券换股不会直接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质押股份情况
公司于2022年7月29日收到控股股东南山集团通知,南山集团已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对南山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南山集团拟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30亿元的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上交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交所对其挂牌转让无异议。
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南山集团的通知,南山集团计划启动本次债券第一期发行,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A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以下简称“标的股票”及其利息(包括送股、转股和分红)作为担保并办理质押登记,以保障本次债券持有人交换标的股票或本次债券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可交换公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细则》:
1、南山集团与本次可交换债券受托管理人金圆统一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圆统一证券”)签署了《股份质押合同》,合同中约定以预备用于交换的标的股票及其孽息作为本次债券发行的质押资产;
2、南山集团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开立了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以下简称“质押专户”),账户名为“南山集团有限公司-南山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质押专户”和“南山集团有限公司-南山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质押专户”;
3、南山集团与金圆统一证券拟将1,120,000,000股公司A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9.57%)划入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中,其中拟将390,000,000股公司A股股票划入“南山集团有限公司-南山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质押专户”,拟将730,000,000股公司A股股票划入“南山集团有限公司-南山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质押专户”。
二、控股股东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南山集团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为2,584,593,2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07%,其中已质押股份数为422,438,2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61%,占南山集团持有公司股份的16.34%;其一致行动人怡力电业持有本公司股份数为2,581,044,5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04%,其中已质押股份数为57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1%,占怡力电业持有公司股份的22.28%。待本次质押登记办理完成后,南山集团将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1,542,438,22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17%,占南山集团所持公司股份的59.68%;怡力电业累计质押公司股份数量为575,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1%,占怡力电业所持公司股份的22.28%。
根据通知,前述债券最终的发行方案将根据发行时的市场状况确定。关于前述债券发行及后续事项,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