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湘潭这几项补贴标准提高

2023-04-13 16:52:48 - 湘潭发布

转自:湘潭发布

保障和改善特殊困难群体基本生活,是民生工作的重要内容。4月12日,湘潭市人民政府第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提高全市困难群体救助保障标准方案》,从今年1月起,全市城市低保、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以下简称“两项补贴”)以及孤儿供养标准将提高。

城市低保提标

从2023年1月起,全市城市低保标准由600元/月提高至650元/月,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标准按当地城乡低保标准的1.3倍确定,相应由780元/月提高至845元/月。目前,湘潭市农村低保平均标准已超过省定指导标准,本次暂不作调整。

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

从2023年1月起,全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均由75元/月提高至80元/月。

孤儿基本生活费提标

从2023年1月起,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由950元/月提高至1100元/月,原建档立卡户、低保家庭中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参照社会散居孤儿标准同等保障,其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按50%的标准保障。集中供养孤儿基本生活费保障标准,从1月份起由1350元/月提高至1500元/月。

一直以来,省、市高度重视民生兜底保障工作,今年将提升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列入省市重点民生实事,本次会议明确以上几项保障标准从4月份开始执行,并补发1至3月份保障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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