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2024-04-13 04:01:34 -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08证券简称:首创环保公告编号:2024-023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5月2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5月23日9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新大都饭店2号楼2212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5月23日

至2024年5月2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将不迟于2024年5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16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凡欲出席股东大会的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或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到本公司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件),信函、传真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2.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2号楼三层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24年5月20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

六、其他事项

1.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者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车公庄大街21号。

3.邮政编码:100044。

4.联系电话:010-68356169。

5.联系传真:010-68356197。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5月23日召开的贵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008证券简称:首创环保公告编号:2024-013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1元(含税),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利润总额2,668,899,840.86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606,154,341.31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1,128,617,574.56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即112,861,757.46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466,918,187.90元,扣除2023年度已分配的2022年度利润954,276,788.01元,扣除2023年度已支付的权益性工具分红款325,100,000.00元,2023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203,297,216.99元。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议通过的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7,340,590,677.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734,059,067.70元,股利分配后公司尚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69,238,149.29元。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全体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适应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和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及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008证券简称:首创环保公告编号:2024-016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和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和公司债券发行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发行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负债结构,降低资金成本,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3.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专业投资者;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状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

4.品种及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5.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具体的债券票面利率及其付息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与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6.发行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以一次或分期的形式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7.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无担保。

8.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及置换存量有息负债。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9.上市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经监管部门批准/核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10.公司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最近三年资信情况良好。若公司本次债券发行后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形时,将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根据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就上述公司债券偿债保障措施作出决议并采取相应措施。

11.主承销商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承销。

12.承销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的承销方式为余额包销。

13.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公司债券之日起24个月届满为止。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以最终获得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方案为准。

三、简要财务会计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致同审字(2022)第110A007871号和致同审字(2023)第110A00807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大华审字[2024]001102039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万元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三)公司最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账款)/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值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值

(6)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股本总额

(7)每股现金流量净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股本总额

(四)发行人财务数据分析

目前公司拥有大量的控股子公司,合并报表口径财务数据能较全面地反映出公司整体财务状况,因此公司管理层以最近三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数据为基础,对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现金流量、偿债能力、盈利能力、未来业务目标以及盈利能力的可持续性进行了分析和讨论。

1.资产状况分析

最近三年,公司资产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2023年,公司总资产分别为1,072.31亿元、1,048.83亿元和1,093.59亿元。近三年公司资产规模较为平稳,2022年略有减少主要原因是公司处置新西兰业务所致。

从资产构成来看,公司的资产主要为非流动资产,2021年末、2022年末及2023年末,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分别为80.00%、76.89%和76.12%,公司资产总额中非流动资产占比较大主要是由于公司经营的供水业务、污水处理业务和固体废物处理业务的特点和性质导致;供水、污水处理和固体废物处理业务,具有前期投资金额大,后期经营回款稳定的行业特征。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由无形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和固定资产等构成。

2.负债状况分析

最近三年,公司负债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最近三年,公司负债规模与资产规模保持相同变化趋势。从公司负债结构看,2021年末、2022年末及2023年末流动负债占比分别为43.50%、43.59%和40.41%,公司流动负债主要为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合同负债、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其他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主要包括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等。

3.现金流量分析

(1)经营活动现金流

2021年-2023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31.45亿元、30.24亿元和34.22亿元。其中,2022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为30.24亿元,较2021年略有减少,主要受处置新西兰业务及京通路收费政策变更等综合影响。2023年公司持续加强与各个地方政府客户的沟通,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和催收工作,应收账款增幅相比上年度有效改善,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有所增长。

(2)投资活动现金流

2021年-2023年,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4.41亿元、22.74亿元和-49.76亿元。其中,2022年波动较大的原因主要为处置新西兰公司收到股权转让资金所致。

(3)筹资活动现金流

2021年-2023年,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26.61亿元、-75.48亿元和5.30亿元。2022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2021年变动原因主要是归还债务所致。2023年现金流量净额较2022年增加主要是本期净融资同比上年增加所致。

4.偿债能力分析

注:(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预付账款)/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合计/资产总计

(4)贷款偿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当期到期应偿还贷款额

(5)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最近三年,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处于合理水平,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均较为稳定,公司偿债能力较强、财务风险较低。

5.盈利能力分析

最近三年,公司收入及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由城镇水务运营业务、城镇水务建造业务、水环境综合治理业务、固废处理业务、大气综合治理业务及快速路业务构成。2021年、2022年及2023年,营业收入分别为222.33亿元、221.57亿元和213.19亿元,2022年和2023年营业收入减少主要是受处置新西兰等公司以及京通路收费政策调整等因素综合影响。

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28,746.95万元、315,377.44万元和160,615.43万元。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实现较大增幅,主要是受新西兰、益阳公司、惠州公司股权处置影响。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主要是2022年处置新西兰公司等影响非经常损益同比减少。

6.未来业务目标及经营能力

首创环保集团是北京市国资委下属上市企业,目前在国内环保行业处于领先地位,拥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广泛的市场网络、丰富的运营经验、领先的技术研发能力、多元的融资渠道、与时俱进的战略管理能力。

按照“融合中求发展,发展中启升维”总体发展路径,2024年,公司站在了改革创新新起点上,将突出“发展中争创新”的经营主题,围绕“经营效率提升基础上的创新突破”总体工作目标,按照“深度攻坚、全面提质、创新增量、系统升维”四大核心经营策略,有序推进各项经营工作。一是多措并举深度攻坚,推动资产结构明显改善。二是精准发力全面提质,实现经营质量显著提升。三是创新牵引增量突破,推动发展模式更加持续。四是落地升维发展战略,推动业务和管理系统升维。业务升维方面,结合新赛道业务研究和新业务技术储备,探索集环保、资源、能源技术产品和服务为一体的解决方案,推动业务实现升维发展。管理升维方面,持续深化财务三支柱建设,推动平衡记分卡工具优化,落地区域公司加快组织向网状结构演进、不断推动项目建设端和运营端的标准化。

四、本次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及置换存量有息负债。通过上述安排,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求,有助于进一步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优化公司债务结构,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能力。

五、其他重要事项

(一)为合营、联营公司提供借款担保事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情况。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下属公司的合计担保总额65.33亿元,公司担保总额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22.28%。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二)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特此公告。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12日

证券代码:600008证券简称:首创环保公告编号:2024-017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第九届董事会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符合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和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现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政策和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条件。

二、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具体方案

为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财务结构,降低资金成本,公司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

本次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49亿元(含49亿元),具体发行规模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2.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开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3.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安排

本次债券的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专业投资者;具体配售安排(包括是否配售、配售比例等)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状况以及发行具体事宜确定。

4.品种及债券期限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基础期限为不超过5年,在约定的基础期限末及每个续期的周期末,发行人有续期选择权,每次续期的周期不超过基础期限。如公司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债券期限延长1个周期,如公司不行使续期选择权则在到期时全额兑付。本次公开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市场情况和发行时公司资金需求情况予以确定。

5.债券利率及付息方式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如有递延,则每笔递延利息在递延期间按当期票面利率累计计息。

基础期限的票面利率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网下向专业投资者簿记建档的结果在预设区间范围内协商后确定,在基础期限内固定不变,其后每个续期周期重置一次,重置方式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协商后确定。

6.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是否设计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及相关条款具体内容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确定。

7.递延利息支付选择权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附设公司延期支付利息权,除非发生强制付息事件,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的每个付息日,公司可自行选择将当期利息以及按照本次发行条款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孳息推迟至下一个付息日支付,且不受到任何递延支付利息次数的限制。上述利息递延不属于公司未能按照约定足额支付利息的行为。

8.强制付息及递延支付利息的限制

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强制付息事件:付息日前12个月内,发生以下事件的,公司不得递延当期利息以及按照约定已经递延的所有利息及其孳息:(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2)减少注册资本。

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利息递延下的限制事项:若公司选择行使延期支付利息权,则在延期支付利息及其孳息未偿付完毕之前,公司不得有下列行为:(1)向普通股股东分红;(2)减少注册资本。

9.发行方式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采用公开发行方式,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后,以一次或分期的形式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具体发行方式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10.担保事项

本次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无担保。

11.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及置换存量有息负债。具体募集资金用途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12.上市安排

本次可续期公司债券发行完毕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可续期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经监管部门批准/核准,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次发行的可续期公司债券于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13.公司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最近三年资信情况良好。若公司本次债券发行后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的情形时,将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根据有关规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就上述可续期公司债券偿债保障措施作出决议并采取相应措施。

14.承销方式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的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15.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决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本次可续期债券之日起24个月届满为止。

本次公司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以最终获得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方案为准。

三、简要财务会计信息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2022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分别出具了致同审字(2022)第110A007871号和致同审字(2023)第110A008075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大华审字[2024]001102039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2、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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